取保一年,开庭以后又收监,还有可能缓刑吗?
从理论上来说,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缓刑是刑法规定的拘役、有期徒刑的执行方式,他们二者没有必然联系。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能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须是犯罪情节轻微,没有社会危害性的,而且取保意味着被司法办案机关认为可以不用收监羁押,那么到了法院之后,如果法院也认为不用收监羁押,则意味着法院也倾向判缓刑。
一、取保候审、逮捕、监视居住都是刑事强制方式。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的一种,目的对虽然涉嫌犯罪,但没有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非羁押性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有的是案件轻微、有的是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条件,需要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有的是身体健康状态不佳,不适合羁押,比如怀孕的妇女,所以,并不是只要案件轻微的,可能将来判缓刑的才取保,取保的原因很多,针对取保的原因不同,将来审判是判缓刑还是实刑,由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裁决,并不是取保的一律判缓刑,不要有这样的误区。
二、开庭后宣判前收监,一般会判监禁刑,即实刑。也不是绝对不能判判缓,只是机会会降低。这种情况更要积极辩护。
开庭以后宣判以前收监,判实刑的可能性就会增大,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找个好的刑事辩护律师积极辩护。
我曾经办理的一个上诉案件,其一审时就是判决前收押,当事人抗辩说:“还没判,就对我进行收押,这不公平!”但是也无法阻止被法院收押,判了实刑。宣判之后,当事人家属找到我,我接受委托后,仔细审核案件证据,以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提起上诉,经过辩护,二审法院采纳我的律师意见,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案件发回重审之后,我为当事人申请了取保候审,当事人重获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