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营销工作的职称是什么
市场营销工作的职称有营销员、高级营销员、助理营销师等。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6年重新颁布了营销师国家职业标准,并确定了该职业营销员职业二个等级:营销员、高级营销员。在此之上,设立了助理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以利于广大从事推销营销人员的职业生涯发展。
该职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主要包括:职业道德、职业基础知识、市场调查分析、营销策略与营销活 动管理、产品与价格管理、渠道管理、促销管理、销售管理、及网络营销管理等职业功能领域。
该职业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始试点培训考试,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于2003年6 月15日、11月23日在全国开展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一般每年举行两次考试,具体时间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鉴定中心发文。
扩展资料
市场营销研究内容:
1、营销原理:包括市场分析、营销观念、市场营销信息系统与营销环境、消费者需要与购买行为、市场细分与目标市场选择等理论。
2、营销实务:由产品策略、定价策略、分销渠道策略、促销策略、市场营销组合策略等组成。
3、营销管理:包括营销战略、计划、组织和控制等。
4、特殊市场营销:由网络营销、服务市场营销和国际市场营销等组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市场营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销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