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前车突然停车追尾责任
法律分析:不管何种情形,追尾一定是后车全责,理由是不注意保持安全车距。
以下是几种追尾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前车承担交通事故次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没有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交通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并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交通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高速公路作为一个高速运行的道路,在高速公路上随便乱停是非常危险的也是违法的,它带来的是极大的交通隐患,即使是有特殊情况也应该停靠在应急车道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