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哪些责任
法律分析: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责任包括: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规定;2.向上一级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3.落实防火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4.及时发现、整改消防问题、火险隐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城乡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调整、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第九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第五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系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担任。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将消防工作与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组织制定并批准实施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制定并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定期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组织或者委托有关单位对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
--建立企业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组织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落实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