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特点
法律分析:融资租赁的特点如下:
1、承租期较长;
2、出于融资目的;
3、租赁期满,设备一般归承租企业留购;
4、在设备租赁期间内,设备的维修和折旧由承租企业负责。
经营租赁的特点如下:
1、承租期较短;
2、经营租赁的目的为了融资,而是为了出租方能提供的技术服务;
3、出租人提供专门服务;
4、在设备租赁期间内,设备的维修和折旧由出租方负责;
5、租赁期满或合同中止时,租赁设备归还出租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1、目的不同
融资租赁的目的是取得设备的所有权,如融资租赁一台设备,租赁期满后以名义留购价的方式即可取得设备所有权;经营性租赁不以取得设备的所有权为目的,只是短期使用。
2、两者判断方法不同
融资租赁其实质就是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某种意义来说对于确定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企业,融资租赁实质上就是分期付款购置固定资产的一种变通方式,但要比直接购买高得多。而对经营租赁则不同,仅仅转移了该项资产的使用权,而对该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却没有转移,仍然属于出租方,承租企业只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关费用,承租期满的经营租赁资产由承租企业归还出租方。
3、租赁程序不同
经营租赁出租的设备由租赁公司根据市场需要选定,然后再寻找承租企业,而融资租赁出租的设 备由承租企业提出要求购买或由承租企业直接从制造商或销售商那里选定。
4、租赁期限不同
经营租赁期较短,短于资产有效使用期,而融资租赁的租赁期较长,接近于资产的有效使用期。
5、设备维修、保养的责任方不同
使用人对融资租赁的设备有维修保养保险等义务,而经营性租赁没有这个义务。
6、租赁期满后设备处置方法不同
经营租赁期满后,承租资产由租赁公司收回,而融资租赁期满后,企业可以很少的“名义货价”(相当于设备残值的市场售价)留购。
7、租赁的费用计算不同
融资租赁以占有租赁设备的融资额来计算租金(一般以银行利率为基准),经营性租赁以占有租赁设备的时间来计算租赁(一般以行业标准或行业规则为基准)。例如:融资租赁一台设备2年,占用融资资金100万,每月还租赁5万,而经营性租赁租赁一台设备2年,可使用设备2年,每月租金4万。
扩展资料:
经营租赁,又称为业务租赁,是融资租赁的对称。是为了满足经营使用上的临时或季节性需而发生的资产租赁。经营租赁是一种短期租赁形式,它是指出租人不仅要向承租人提供设备的使用权,还要向承租人提供设备的保养、保险、维修和其他专门性技术服务的一种租赁形式(融资租赁不需要提高这个服务)。
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ing)又称设备租赁(Equipment Leasing)或现代租赁(Modern Leasing),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