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几个月一次
法律分析:“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月开展一次。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原则上每月第三周周三下午为“支部主题党日”,由党支部依据计划举行主题党日活动。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活动时间可顺延,原则上一周内完成。“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在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每学期初形成本学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活动计划,并报党总支备案。每月的活动主题可结合当前任务做适当调整和完善,并提前2—3天通知党员。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 第十六条 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对经党组织同意可以不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可以将其纳入一个党支部或者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