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助理医师有处方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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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在相对较大的地区,有获得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存在的情况下,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助理医师为取得助理医师执业资格的医务工作者。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第三十一条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
在乡村以及偏远或者条件艰苦地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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