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约的小说版权还在作者手里吗?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和《伯尔尼公约》的规定,作品自完成之日起,自动获得著作权。作者自动获取版权,不签约的话版权依旧属于作者。但是,一般来说,不和平台、出版发行商签约的话,作品也不会有收入。
版权包括发表权、改编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等十几种权利。
签约时作者可以和出版发行商协商转让的版权种类和范围。没有转让的版权种类依旧在作者手中。比如作者只转让给平台展览权,那平台就无权对作品进行改编、复制、发行等活动。
另外,无论签约与否,建议进行著作权登记。一般来说,版权是自动获取的,不需要登记。但登记可以成为版权证明的凭证,以防将来有版权纠纷。
版权是对计算机程序、文学著作、音乐作品、照片、游戏,电影等的复制权利的合法所有权。除非转让给另一方,版权通常被认为是属于作者的。大多数计算机程序不仅受到版权的保护,还受软件许可证的保护。版权只保护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保护思想本身。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的设计均不在版权的保护之列。
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 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即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在学理上,根据性质不同,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及邻接权。简单来说,著作权是针对原创相关精神产品的人而言的,而邻接权的概念,是针对表演或者协助传播作品载体的有关产业的参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出版社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