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税收核定
1.适用于新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临时登记户进行应缴纳的税种、申报方式、申报期限、缴款期限、征收方式等资料的核定。
2.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临时登记户申请定额调整或改变征收方式。
二、所需资料
1.《双定户经营情况申报(调查)核定表
2.增值税纳税提供《增值税定期定额缴纳税费纳税核定通知书或《未达起征点通知书
三、办理流程
四、注意事项
1.申请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应在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征收方式核定申请。对逾期未办理申请手续的双定户,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核定其应纳税额。
2.首次申请定税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完成核定之前,应依法进行申报纳税。
3.双定户申请调整定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审查期间原核定的纳税定额不停止执行。调查情况与业户申请情况相符的,按调后不调前的定额调整原则,对其应纳税额进行合理调整。情况不相符的,不予调整。
4.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20%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
5、纳税人在对已核定税种有异议的或实际经营活动有超出已核定税种范围的,要主动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
五、咨询途径和声明
1.各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咨询电话:
南城22429759;万江22287989;东城22332207
莞城22486836;石龙86028047;虎门85102277
中堂88813750;麻涌88829933;高_88875007
石碣86638038;道_88836082;洪梅88848655
厚街85811667;沙田88660208;长安85319045
寮步83529006;大朗83187023;黄江83631368
清溪87732203;塘厦87729075;凤岗87777722
谢岗87762749;常平83330077;桥头83343933
横沥83731018;东坑83880622;企石86762255
石排86556612;茶山86648623;松山湖22893123
望牛墩88558153;大岭山85627788;樟木头87714007
2.东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热线电话:12366-2
声明:本指南内容若与实际操作规程(含所需资料)不一致的,以实际操作规程(含所需资料)为准。在执行过程中,如需查询或反映相关情况,请登陆东莞地税网站或拔打电话12366-2。
个体工商户税收核定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定期定额征收
即通过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营业额,来确定其应纳税额。主要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符合条件的个独企业和合伙企业。
2、核定征收率征收
即直接根据纳税人的收入额,乘以核定的征收率进行征收,具体征收率随地区和行业不同而不同。
针对个体工商户,建议你进入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查看个税核定情况。
1、若实际销售额低于应纳税经营额时,以应纳经营额和核定税率为依据,得到应纳税额;
2、若实际销售额高于应纳税经营额,以实际销售额和核定税率为依据,得到应纳税额。
3、查账征收
即自行申报缴纳额,经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后,再进行多退少补。主要适用于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能够如实核算应纳税款的个体工商户。
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成本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比如:购进原材料的材料款,采购商品的进货款等。
费用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比如: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水电费、店铺的租金、购买打包盒或袋的费用,印刷宣传单的费用,交通费,招待供应商餐费、烟、酒等(成本费用的扣除也是累计数)。
注意:从事农产品生产销售自产农产品个体、农村合作社、农场都属于免税行业,都可以提供发票,无论是个体还是企业,不要为一时的节约成本、或怕麻烦而到无法提供正规发票采购、或不索取发票,从而放任白条收入入账,导致最后付出更高代价,开具发票是义务,索取发票是权益。
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