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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税率为11%。值得注意的是,文件附件1第七条明确:食用盐,是指符合《食用盐》(GB/T5461-2016)和《食用盐卫生标准》(GB2721—2003)两项国家标准的食用盐。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文件规定:"一、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税率为11%.上述货物的具体范围见本通知附件1.
本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文件规定:"一、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税率为11%.上述货物的具体范围见本通知附件1.
本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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