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再婚之前是属于婚前财产,继母有权继承吗?
虽然父亲再婚之前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但因为父亲过世了,所以这些财产都作为遗产存在,而继母与父亲是配偶关系,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一,所以有权继承父亲财产。
按照我国法律对遗产的规定,如果死亡人在生前没有留下合法遗嘱,那么其遗留下的所有财产,包含动产,不动产,股票基金等等,都会按照法律继承顺序默认执行,其中配偶、子女,父母都属于该死亡人默认第一继承人,继母虽然不是子女亲身母亲,但在法律意义上,她依旧是父亲的妻子,所以她的继承权利,不因为二婚而有所影响。实际上这一点不难理解,在现实中,有很多贪慕虚荣的人,为了能够继续自己奢华生活,就选择嫁给大自己很多岁的男人,为的就是在男人去世后,能够在他的遗产中,分一杯羹。
此外需要说明一点,第一顺位继承人中的子女,除了亲生孩子外,二婚所带来的继子继女也享有同等权利,除非这个继子女没有在死亡者家庭生活,死亡者与该子女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抚养义务。因而如果对财产继承有想法的子女,在父母二婚时要充分考虑后续事宜,确保自己能够接受未来财产分配方式,避免在父亲过世后,因为财产问题,与继母或其子女产生纠纷,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除了上诉点外,如果死亡人在死亡后,并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那么按照规定,将会有第二顺位继承人来继承其遗产,这其中就包括了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嫡亲兄弟姐妹等,像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继承案件中的舅舅,就不属于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所以即使其外甥去世后,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继承财产,也轮不到舅舅继承,只能将其财产交由当地民政局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