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养牛国家有什么新政策
补贴政策如下:
以兴文县为例,按照兴文县委《关于加快肉牛产业发展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养殖户一次性从宜宾市外(非疫区)新引进5头以上优良品种能繁母牛(包括经国家审定的地方黄牛品种、肉牛培育品种和批准引进的肉牛品种;
包括开展杂交改良的杂种母牛,不包括牦牛、水牛、奶牛品种,体重在150千克以上的能繁母牛),补助2000元/头。建卡贫困户新引进能繁母牛不受数量限制予以奖补。
以新疆为例,实施区外优良生产母畜引进补贴政策。支持区外优良生产母畜引进,严格执行对从区外引进的小尾寒羊、湖羊、洼地绵羊、萨福克、陶塞特、杜泊等高繁殖力及肉用性能高的生产母羊给予补贴,年补贴10万只;对从区外引进的优质专用肉用生产母牛给予补贴,年补贴1万头。
为突出对南疆三地州的支持,对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农牧养殖户扩繁新增的多浪羊、和田羊、柯尔克孜羊等地方良种生产母羊给予补贴,年补贴20万只。
实施秸秆颗粒配合饲料推广补贴政策。合理布局草料加工企业,鼓励企业开展饲料资源开发与高效利用技术研发,北疆地区重点做好玉米、小麦等农副秸秆的综合加工利用,南疆地区重点做好棉秆的脱毒及加工利用,增加优质牧草替代补给品。
加大秸秆颗粒配合饲料推广,对区内饲草料加工企业、草畜联营合作社、规模养殖场(小区)及农牧场(户)生产销售或自产自用颗粒配合饲料给予加工费补贴。组织实施好国家秸秆养畜示范县建设项目,把颗粒配合饲料推广作为项目的重点建设内容。
促进饲草料交易流通。提高区内饲草料交易配送能力,在南北疆主干公路交汇位置的12个重点县(市),各扶持建设1个饲草料交易市场。支持饲草料交易市场扩大经营规模和范围,对草料供销周转贷款按照肉羊肉牛生产贷款贴息政策给予补贴。
参考资料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肉羊肉牛产业发展的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养牛补贴。
2023-08-27 广告
2.自主购牛补助。群众因征信、年龄等原因,未在银行贷款,通过自行融资的方式,在龙头企业或县外自主购牛的(黑安格斯、西门塔尔),凭购牛协议、检疫票据及乡村证明,经验收合格后,每头牛补助1000元。
3.圈舍建设补助。按照“经济实用、因陋就简”的原则,对养殖场、合作社、家庭农场、一般养殖户新建或改造圈舍,经验收合格后,按养殖规模大小,分类实行差异化补助。3—30头(含)补助1万元;31—50头(含)补助2万元;51—100头(含)补助3万元;100头以上补助5万元;500—1000头(含)补助10万元;1000头以上补助20万元。合作社圈舍补助资金必须折股量化用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4.已脱贫户、边缘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饲喂补助。对养殖3—30头的已脱贫户、边缘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新购良种基础母牛饲喂补助3年,每年补助500元/头(2021年一次性补助两年,第三年按照基础母牛实际存栏补助;2022年新购按500元/头逐年补助)。
5.商业保险补助。新购良种基础母牛必须参加政策和商业保险。商业保险投保后,凭正式保单对养殖户按200元/头进行补助。
6.粪污资源化利用补助。
(1)对养殖量达到100—500头的养殖场,新建标准化贮粪场50平方米以上,达到环保要求的给予一次性奖补2万元。
(2)对养殖量达到500—1000头的养殖场,新建标准化贮粪场250平方米以上,达到环保要求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
(3)对养殖量达到1000头以上的养殖场,新建标准化贮粪场500平方米以上,达到环保要求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历年建设且已享受政策的不再进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