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后宫妃子的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清朝妃子的等级和封号都有如下:
1、正一品:皇贵妃;从一品:贵妃、德妃、贤妃、丽妃;庶一品:夫人。
2、正二品:妃;从二品:贵嫔;庶二品:嫔。
3、正三品:昭仪、昭媛、昭容;从三品:修仪、修容、修媛;庶三品:充仪、充容、充媛。
4、正四品:淑仪、淑容、淑媛;从四品:贵仪、贵容、贵媛;庶四品:月仪、月媛、月容、月华。
5、正五品:婉仪婉媛 婉容 婉华;从五品:德仪德媛 德容 德华;庶五品:丽仪、顺仪、佩仪、芳仪。
6、正六品:贵姬;从六品:姬;庶六品:容华。
7、正七品:婕妤;从七品:贵人;庶七品:常在。
8、正八品:美人、佳人、良人;从八品:顺人、才人、淑人;庶八品:小仪、小媛、小娣。
9、正九品:承徽、承荣;从九品:宝林;庶九品:采女。
10、正十品:选侍;从十品:答应;庶十品:秀女。
选妃过程
每3年由户部主持选阅驻防八旗和外任旗员之女。吴振《养吉斋丛录》卷二十五叙述了挑选八旗秀女的做法:
旧制,挑选秀女,皇后及内廷主位之亲姊妹皆免挑。凡八旗官员、兵丁、闲散之女子,皆备选。嘉庆十一年,命汉军自笔帖式,骁骑校以上女子备选。十八年,命满洲蒙古自护军、领催以上备选。其拜唐阿(执事人)、马甲(清代八旗骁骑营马兵的别称)以下女子不备选。
挑选八旗秀女,事隶户部。其年自十四至十六为合列。有应挑而以病未与者,下届仍补挑。
年已在十七以上,谓之逾岁,则列于本届合例女子之后。每日选两旗,以人数多寡匀配,不序旗分也。挑选之前一日,该旗参领、领催等先排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