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失信名单的条件

 我来答
印屹糕k
2022-09-24 · TA获得超过105个赞
知道顶级答主
回答量:39万
采纳率:98%
帮助的人:5162万
展开全部
有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应纳入失信名单:有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虚假诉讼、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消令的;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如果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且具有以下6种情形之一的,应当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