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免税额度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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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免税额度税收政策具体如下: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对于按季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为月销售额45万元。
适用差额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经法定的审批机关批准减税、免税的纳税人,应当持有关文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免税手续。减税、免税期满,应当自期满次日起恢复纳税。享受减税、免税优惠的纳税人,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税务机关应当予以追缴。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对于按季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为月销售额45万元。
适用差额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经法定的审批机关批准减税、免税的纳税人,应当持有关文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免税手续。减税、免税期满,应当自期满次日起恢复纳税。享受减税、免税优惠的纳税人,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税务机关应当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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