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有何区别
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的区别分为性能不同、保护客体不同、审批程序不同、审查周期不同以及保护期限不同。
1、性能不同。
发明专利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较发明专利低,但实用价值大。
2、保护客体不同。
发明专利保护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审批程序不同。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
4、审查周期不同。
实用新型专利一般六个月左右能够拿到专利证书,发明专利一般一年半左右拿到专利证书,因为发明专利的技术领域更广,不同技术领域的审查周期差别较大,有的技术领域可能需要2-3年,甚至更久。
5、保护期限不同。
《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的涵盖范围面广,包括产品发明、方法发明两种类型:
1、产品发明
是指创造出包含新技术方案的物品。例如,对机器、设备、工具、用品等物品进行改进而做出的发明创造。
2、方法发明
是指利用规律使用、制造或测试产品的新的步骤和手段。例如,适用于某种物品的加工方法、测试方法、制造工艺等。
发明可以是产生新的产品或方法,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当前我国的发明以对现有技术的改进占大多数,如为现有产品增添新的技术特征,或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等,只要这种添加和组合能够产生新的技术效果,解决技术问题,就属于发明,能够获得专利权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