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女方两个孩子都不要可以吗
法律主观:
要看情况。按照我国《 民法典 》规定,夫妻双方 离婚 后与子女的亲子关系并不消灭。若是双方协议约定孩子主要随女方生活,通常是可以的;如果是双方到法院 诉讼离婚 ,法院判决孩子随哪方时,会考虑是否对孩子有利及孩子自身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 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 子女抚养 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 抚养 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