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房产过户给子女要交税吗
法律主观:
离婚后 房产过户给子女 也是要交税的,但是根据不同的过户方式收取的费用也就不同,具体几种方式收费如下: 1、按房屋产权赠与办理 房屋产权过户 ; (1)公证费; 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 按房价0.5%缴纳。 (3)契税; 按房价3%缴纳。 (4)土地税; 按房价1%缴纳。 (5)所得税; 按房价1%缴纳。 (6) 房屋产权登记 费: 80元。 2、按房屋买卖办理过户; (1)契税; 90平方米以下购房的按1%缴纳; 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 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 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税; 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 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 (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 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 80元。 (7)房屋评估费; 按评估额0.5%缴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 夫妻的共同财产 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客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