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两地分居不如离婚
法律主观:
两地长期分居是否能离婚,要根据二者两地分居的理由来确定。如果是因为感情不和导致的两地长期分居,此时可以 向法院起诉离婚 ;但是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两地长期分居,不能够将分居作为离婚的理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和第五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 与他人同居 ; (二) 实施家庭暴力 或者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 ;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经人民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 提起离婚诉讼 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客观: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