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转账记录可以起诉要回吗?
一、恋爱期间转账记录可以起诉要回吗
1、恋爱期间转账记录是不可以起诉要回的。因为恋爱期间转账的钱属于自愿赠与对方,对方有权不予退还。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在赠与合同成立、赠与物交付前,根据自己的意愿撤销赠与权,但已赠与的非特殊情况不得撤销。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二、恋爱期间借钱,分手不还,起诉有哪些过程
1、立案受理 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出;
恋爱期间转账记录可以起诉要回,但是能不能要回需要视情况而定:
1、法院一般从双方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判断双方是否处于恋爱期间,一旦认定处于恋爱期间,一般情况下,可能被认定为赠与不能要求返还。
2、如果是借贷的转账,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供双方达成借贷的合意和借贷的事实,如有无借款磋商依据、出借的款项是多少、利息多少、何时返还等证据,一般可以要回。
3、表达爱意的转账、日常消费性支出无权要求返还。 恋爱当中情侣之间会以红包形式给对方520、999、1314等特定意义的款项,上述行为在法律上都被认定为好意施惠,这种形式的转账均被视为赠与,无权要求返还。
4、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给付应当返还。彩礼的给付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如果最终双方分手,则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有相关证据证明转账的性质为彩礼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5、大额财、物的给付行为应当视为附条件的赠与,结婚条件无法成就时应当返还。所谓大额,需结合双方经济条件、各地方经济发达程度综合判断是否从超出了日常交往的合理程度,如较为大额的转账、购房、购车等行为一般认为为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如结婚的条件未成就,则赠与亦可撤销。
总的来说,恋爱期间转账记录可以起诉要回,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谈恋爱期间的转账要不要得回,要看转账的性质而定。如果是借贷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如果是赠与的,一般是不能要对方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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