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对哪些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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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对下列人员有保险利益:投保人本人;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与申请人有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的其他家庭成员和近亲属;和与被保险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有保险利益:
(1)我;
(2)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款规定以外的与申请人有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其他家庭成员和近亲属;
(4)与被保险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没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其真实年龄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返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本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适用于保险人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有保险利益:
(1)我;
(2)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款规定以外的与申请人有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其他家庭成员和近亲属;
(4)与被保险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没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其真实年龄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返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本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适用于保险人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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