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罚款,母亲会受牵连吗?
孩子经济犯罪罚款,也判刑了,数额很大,本人没有能力承担,母亲的资产会受牵连吗?父母是离异。孩子跟父亲。谢谢。...
孩子经济犯罪罚款,也判刑了,数额很大,本人没有能力承担,母亲的资产会受牵连吗?父母是离异。孩子跟父亲。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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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不会受牵连。
经济犯罪罪犯坐牢还要罚款吗?要的。
经济犯罪中,如果不主动缴纳法院所判的罚金的,会产生的后果有:
1、会由法院进行执行,通过强制措施促使罚金判决得以履行。
2、如果不缴纳罚金的,会对在服刑期间的减刑产生影响。
“罚金”也是刑种之一。有期徒刑是主刑,罚金是附加刑,有的法条中规定“并处罚金”的是必须要处罚的,有的规定“或处罚金”的是可能选择的。
在规定期满后不交纳罚款的,法院可以对当事人强制执行,查封冻结其银行存款、工资、房产等财产,还可以给予司法拘留处理,并可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出行,情节后果严重的,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事判决书判处的罚金,当事人还是应当缴纳的。如果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减免。
第四条 犯罪情节较轻,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单处罚金:
(一)偶犯或者初犯;
(二)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三)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
(四)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的;
(五)被胁迫参加犯罪的;
(六)全部退赃并有悔罪表现的;
(七)其他可以依法单处罚金的情形。
经济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经济犯罪有很多种类,每一种的量刑标准都会有所不同,主犯与从犯的量刑标准也会不一样,下面就拿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做一个介绍吧。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诈骗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诈骗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经济犯罪罪犯坐牢还要罚款吗?要的。
经济犯罪中,如果不主动缴纳法院所判的罚金的,会产生的后果有:
1、会由法院进行执行,通过强制措施促使罚金判决得以履行。
2、如果不缴纳罚金的,会对在服刑期间的减刑产生影响。
“罚金”也是刑种之一。有期徒刑是主刑,罚金是附加刑,有的法条中规定“并处罚金”的是必须要处罚的,有的规定“或处罚金”的是可能选择的。
在规定期满后不交纳罚款的,法院可以对当事人强制执行,查封冻结其银行存款、工资、房产等财产,还可以给予司法拘留处理,并可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出行,情节后果严重的,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事判决书判处的罚金,当事人还是应当缴纳的。如果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减免。
第四条 犯罪情节较轻,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单处罚金:
(一)偶犯或者初犯;
(二)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三)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
(四)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的;
(五)被胁迫参加犯罪的;
(六)全部退赃并有悔罪表现的;
(七)其他可以依法单处罚金的情形。
经济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经济犯罪有很多种类,每一种的量刑标准都会有所不同,主犯与从犯的量刑标准也会不一样,下面就拿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做一个介绍吧。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诈骗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诈骗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2019-07-25 ·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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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经济犯罪被罚款,母亲不会受牵连。
一、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是犯罪。
二、经济犯罪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除此之外,我国刑法分则其他章规定的某些侵害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
三、经济犯罪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发生在经济领域。即发生在国民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诸环节。
(2)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经济犯罪,并且一般都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3)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而与侵犯财产所有权的财产犯罪不同。
一、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是犯罪。
二、经济犯罪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除此之外,我国刑法分则其他章规定的某些侵害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
三、经济犯罪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发生在经济领域。即发生在国民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诸环节。
(2)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经济犯罪,并且一般都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3)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而与侵犯财产所有权的财产犯罪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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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于2017-09-17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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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犯罪被法院判处罚金,是针对犯罪分子本人的处罚,不会牵连到其家属,但是允许家属代为缴纳罚金。
《刑法》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刑法》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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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有三种结果
1、父母垫付 孩子没有生活能力但是满18岁。
2、父母赔偿 孩子未满18岁。
3、父母不受牵连 孩子有独立生活能力或者满16岁并且以自己的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
有关垫付的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意见》第161条2款: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年满18周岁的,当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抚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给付。
注:父母离异不影响赔偿、垫付。
希望能帮到你
1、父母垫付 孩子没有生活能力但是满18岁。
2、父母赔偿 孩子未满18岁。
3、父母不受牵连 孩子有独立生活能力或者满16岁并且以自己的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
有关垫付的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意见》第161条2款: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年满18周岁的,当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抚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给付。
注:父母离异不影响赔偿、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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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0 · 百度认证: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官方账号
国晖律师事务所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是全国知名律所,2004年12月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是一家大型的合伙型律师事务所,国晖所现有执业律师422名,目前,国晖深圳总所下设北京分所、上海分所等17家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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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的很多有并处罚金的处罚,会有一些涉及到没收全部财产,一般子女名下的财产不会没收,但是与案件有关的财产来源也会追究。
经济犯罪具有以下四个显著特征:
(一)任何经济犯罪都必须具有经济的内容;
(二)经济犯罪的主体只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不是上述三类人员不构成这类犯罪;
(三)经济犯罪分子获取非法的物质利益一定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
(四)从总体上看,经济犯罪是一种腐败行为。并认为经济犯罪的具体罪名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一)基本罪名:指的是法律明确规定利用职务之便作为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的罪名,包括贪污罪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
(二)选择罪名:及法律虽未规定须以利用职务之便作为一定的构成要件,但却明确规定有利用职务之便的情形予以从重的罪名,包括走私罪和投机倒把罪等”。还有学者认为,“经济犯罪指的是发生在商品生产领域、经济流通领域、分配及调节领域、消费领域与经济管理领域,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和经济秩序,以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情节严重,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经济犯罪是指以获取巨大经济利润为目的,以进行非法经济管理和非法经营活动为手段,危害国家正常经济秩序的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经济犯罪具有以下四个显著特征:
(一)任何经济犯罪都必须具有经济的内容;
(二)经济犯罪的主体只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不是上述三类人员不构成这类犯罪;
(三)经济犯罪分子获取非法的物质利益一定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
(四)从总体上看,经济犯罪是一种腐败行为。并认为经济犯罪的具体罪名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一)基本罪名:指的是法律明确规定利用职务之便作为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的罪名,包括贪污罪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
(二)选择罪名:及法律虽未规定须以利用职务之便作为一定的构成要件,但却明确规定有利用职务之便的情形予以从重的罪名,包括走私罪和投机倒把罪等”。还有学者认为,“经济犯罪指的是发生在商品生产领域、经济流通领域、分配及调节领域、消费领域与经济管理领域,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和经济秩序,以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情节严重,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经济犯罪是指以获取巨大经济利润为目的,以进行非法经济管理和非法经营活动为手段,危害国家正常经济秩序的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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