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可以转专业吗
1、浙江财经大学能否改变专业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把竞争激励机制和创新意识引入教学管理全过程,改革高考终身制的弊端,制定本办法,从而促进快速、优秀的人才培养。
1、学生转专业的对象及适用条件
第一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第二学期、第三学期和第四学期的学生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1品学兼优,在第一、第二、第三学期学习,每门课平均成绩3.5分以上者。
2第一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浙江财经大学学报上发表的与转专业有关的3000字以上的论文1篇,浙江财经大学学报3000字以上(含3000字),或省部级以上各类竞赛获奖者。
三。少数学生有自己的特长,转专业的学生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
4部分学生入学后发现某些疾病,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考核,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可以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5学校认识到学生有一些特殊的困难,如果不换专业就不能继续学习。
6如果下一年级原专业没有教学班,学生可以申请转为类似专业。
第三条转学比例:转学人数不得超过本专业同年级学生人数的30%。每学期可转学的学生人数,由转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根据专业教学情况报教务处批准后,向全校公布。
第四条第二学期转专业的学生,除第五条第四款规定外,允许在所有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第三、第四学期允许在原专业学科范围内申请转专业。其中,人文信息与统计学院专业转学到其他院校的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同年级学生人数的20%。特殊情况需报学校批准。
第五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1新生入学不足一学期。
2学习两年的。
三。一次专业变更记录。
4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专业之间的转换。
(5)没有正当理由。
2、学生转专业的时间和程序
第六条学生转专业的时间安排在入学后第二、三、四学期的第一周。
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不属于第五条情形之一的,学生本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中等学校提交专业转学书面申请。经中专领导批准推荐后,对拟调到中专的学生进行考核。经批准,调离学生的材料报主管校长审批后,报教务处审批,经批准转学专业的学生可在第二周内学习。按照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办理。
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但不属于第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经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审核签字,报请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进行专业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