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点符号中的“,”为什么用“。”
凡用阿拉伯数字1、2、3、……表述的序数,数字后一律用“.”而不用“、”。
通常阿拉伯数字英文字母都是占一个标准字符位置的半角,“.”是英文符号,也是占一个标准字符位置的半角,而“、”是中文标点符号,是占两个标准字符的全角标点。为了一致在半角“1”后应该用“.”。
扩展资料:
标点符号分为点号、标号、符号三大类。点号表示口语中不同长短的停顿,标号表示书面语言里词语的性质或作用。
点号:句号( 。)、问号( ?)、感叹号( !)、逗号( ,)顿号(、)、分号(;)和冒号(:)。
标号:引号(“ ” ‘ ’)、括号〔( ) [ ] { } 〕、破折号( ── )、省略号(······)、着重号( .)、书名号(《 》〈 〉)、间隔号(·)、连接号( — )和专名号( ____ )。
符号:注释号( * )、隐讳号(×)、虚缺号(□)、斜线号( / )、标识号(▲或●)、代替(~)、连珠号(……)、箭头号( →)。
作用
标点符号是辅助文字记录语言的符号,是书面语的有机组成部分,用来表示停顿、语气以及词语的性质和作用。
常用的标点符号有10种,分点号和标点两大类。
点号的作用在于点断,主要表示说话时的停顿和语气。点号又分为句末点号和句内点号。句末点号用在句末,有句号、问号、叹号3种,表示句末的停顿,同时表示句子的语气。句内点号用在句内,有逗号、顿号、分号、冒号4种,表示句内的各种不同性质的停顿。
位置
句号、问号、叹号、逗号、顿号、分号和冒号一般占一个字的位置,居左偏下,不出现在一行之首。
引号、括号、书名号的前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末,后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首。
破折号和省略号都占两个字的位置,中间不能断开。连接号和间隔号一般占一个字的位置。这四种符号上下居中。
着重号、专名号和浪线式书名号标在字的下边,可以随字移行。
其他
直行文稿和横行文稿使用标点符号的不同。
句号、问号、叹号、逗号、顿号、分号和冒号放在字下偏右。
破折号、省略号、连接号和间隔号放在字下居中。
引号改用双引号“﹄﹃”和单引号“﹂﹁”。
着重号标在字的右侧,专名号和浪线式书名号标的字的左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标点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