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转专业政策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大学生进校后,符合条件的可转专业。
在校本科生在完成大学一年级课程,进入二年级之前,理由充足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充足的理由包括:
在某一学科方面确有特长的学生。
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通过转专业能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成材,且参加学校的选拔,选拔合格者(多数都用这一条)。不具备条件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条件包括:
新生入学未满一年者;二年级及以上者;各类委培,代培生未经委托单位同意转专业者;艺术类、体育类考生,跨文、理科类别转专业者;跨高考录取批次转专业者;已办理试读手续者;曾转专业或转学者;专科升入本科者。
法律依据:
《关于处理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问题的规定》第一条高等学校的个别学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转入本校其它专业继续学习,不宜转入本校其它专业但尚能在其它高等学校适当的专业继续学习的,可以转学到其它学校。
(1)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或原校各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它专业或其它高等学校适当的专业继续学习的;
(2)学校认为不适合在现在的专业学习,而以转入原校别的专业或其它学校别的专业学习,更能发挥学生所长的
(3)本人或家庭确有特殊困难,必须调换学习地区,否则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转专业、转学由学校审查批准。对于一般强调志趣不合等原因要求韩专业、转学的,不应该同意。对于因照顾爱人关系(不论已婚或未婚)要求转学的,也不应该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