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规定什么是耕地,在土地管理法补偿问题
在法律中耕如何定义的。在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如要农民种了二十多年的地,没有土地承包证书,征地时是否给予土地补偿费请大家关注,请求资深人士给予解答,并且指出...
在法律中耕 如何定义的。
在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
如要农民种了二十多年的地,没有土地承包证书,征地时是否给予土地补偿费
请大家关注 ,请求资深人士给予解答,并且指出法律依据。 展开
在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
如要农民种了二十多年的地,没有土地承包证书,征地时是否给予土地补偿费
请大家关注 ,请求资深人士给予解答,并且指出法律依据。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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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5日,《土地利友敏孙用分类》国家标准开始颁布执行
1 耕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至于第二个问题,可以先仔细研读以下条文: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好链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
第七条 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
(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拿凳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补正。
《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只要双方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那么承包方就对其所承包的土地享有土地承包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只是确认这种权利的存在,并不代表权利的设立,所以征地时肯定要给予土地补偿费的。
再者,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由发包方申请,政府依照行政权力制作并下发的,如果有关集体或者部门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发放证书,是要承担责任的。
1 耕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至于第二个问题,可以先仔细研读以下条文: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好链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
第七条 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
(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拿凳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补正。
《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只要双方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那么承包方就对其所承包的土地享有土地承包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只是确认这种权利的存在,并不代表权利的设立,所以征地时肯定要给予土地补偿费的。
再者,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由发包方申请,政府依照行政权力制作并下发的,如果有关集体或者部门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发放证书,是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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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5日,《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开始颁布执行
1 耕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斗孝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至于第二个问题,你可以先仔细研读以下条文: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
第七条 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
(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丛销液人民政府补正。
《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不知道你是否有所明白了。只要双方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那么承包方就对其所承包的土地享有土地承包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只是确认这种渗物权利的存在,并不代表权利的设立,所以征地时肯定要给予土地补偿费的。
再者,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由发包方申请,政府依照行政权力制作并下发的,如果有关集体或者部门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发放证书,是要承担责任的。
1 耕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斗孝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至于第二个问题,你可以先仔细研读以下条文: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
第七条 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
(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丛销液人民政府补正。
《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不知道你是否有所明白了。只要双方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那么承包方就对其所承包的土地享有土地承包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只是确认这种渗物权利的存在,并不代表权利的设立,所以征地时肯定要给予土地补偿费的。
再者,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由发包方申请,政府依照行政权力制作并下发的,如果有关集体或者部门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发放证书,是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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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败游毁、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你没有承包合同书,就等于没有证据,这在诉讼中是败诉的直接原因,打官司打得是什么?磨腔不是打的道理而是大的证据!
所以你获得赔偿无法律依据,如果诉讼法院不会支持你的赔偿诉求的。
这个土地补偿费只能给于这块地的承包人,而这个承包人的身份察备认定就是承保证书。
你没有承包合同书,就等于没有证据,这在诉讼中是败诉的直接原因,打官司打得是什么?磨腔不是打的道理而是大的证据!
所以你获得赔偿无法律依据,如果诉讼法院不会支持你的赔偿诉求的。
这个土地补偿费只能给于这块地的承包人,而这个承包人的身份察备认定就是承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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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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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费轮卖是对家庭承包经营权的一种补偿,物权法定,按照家庭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属性,即使没有书面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土地被征占时,也应得到弊拆土地补偿费。相反,如果是租桐枣其他方式承包,权利、义务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与种植年限没有关系,关键该地块是否为按人口“人人有份”平均分配的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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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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