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消费税如何计算?
一、进口消费税计算方法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2、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3、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额
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护肤护发品等。
扩展资料:
中国海关对出口货物和物品征收的关税。中国海关进出口税则目前对涉及大约47个税号的商品规定征收出口关税。出口货物的关税税率为单一税则制,即只使用一种税率。目前,出口关税名义税率最高为100%,最低为10%。出口货物应当按照货物的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申报人出口之日实施的税则税率征税。
出口货物关税计算公式为:出口关税=完税价格×出口税率。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售予境外的离岸价格,扣除出口关税,即为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实际成交价格是一般贸易项下出口货物的买方为购买该货物向卖方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价格。
参考资料:消费税百度百科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2、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3、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额。
扩展资料
消费税
1、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
2、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3、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4、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参考资料
公式是:进口关税=CIF价x关税税率。
进口增值税=(CIF价+关税)X增值税率。
消费税=消费税=(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率/(1-消费税率)。
这是基本的进口税率计算方式,有时候消费税还分从量计价等算法。
扩展资料: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消费税
进口环节:
1.不缴纳消费税的(如计算机)
(1)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2)进口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增值税税率
2.缴纳消费税的
(1)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2)进口消费税
①实行从价定率的(如烟丝)
进口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
②实行复合计税的(如卷烟)
进口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3)进口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消费税)×增值税税率
扩展资料:
关税进出口税则
一、进出口税则概况
进出口税则是一国政府根据国家关税政策和经济政策,通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公布实施的进出口货物和物品应税的关税税率表。
进出口税则以税率表为主体,税率表包括税则商品分类目录和税率栏两大部分。
税号及所对应的货品名称以海关合作理事会制定的国际通用的协调编码(H.S编码)为基础。
二、税则归类——查找税目
步骤如下:
1.了解需要归类的具体进出口商品的构成、材料属性、成分组成、特性、用途和功能。
2.查找有关商品在税则中拟归的类、章及税号。对于原材料性质的货品,应首先考虑按其属性归类;对于制成品,应首先考虑按其用途归类。
3.将考虑采用的有关类、章及税号进行比较,筛选出最为合适的税号。
4.通过上述方法难以确定的税则归类商品,可运用归类总规则的有关条款来确定其税号。如进口地海关无法解决的税则归类问题,应报海关总署明确。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2 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3 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