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现代历史上第一部具有宪法性质的文件
中国近现代历史上第一部具有宪法性质的文件是《钦定宪法大纲》。
《浙江省人事考试参考用书》(2006年版下)第195页:1908年清政府颁发了《钦定宪法大纲》,它是中国近代首部具有宪法性质的法律文件,但它是借宪法之表行君主专政之实,因而引发社会各阶层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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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的社会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组织国家政权方面的作用。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由人民代表组成的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和国家审判机关以及其他重要的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二是在保障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上述规定为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提供了最基本的宪法依据。
三是在维护国家和社会基本制度方面的作用。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此外,宪法序言肯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指导思想地位。
四是在实行法治方面的作用。我国宪法充分肯定了宪法作为根本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核心要素,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等。
只要在实施宪法的实践中,真正地使宪法的上述规定落到实处,就基本符合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的要求。
按照宪法的概念应该是《钦定宪法大纲》,虽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里面也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社会制度以及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也体现了三权分立,虽然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但按照时间来看,要说第一部宪法应该还是《钦定宪法大纲》.
因为自从1860年鸦片战争开始,中国历史即进入了近代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