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际网络直销犯法吗?

人际网络直销犯法吗?... 人际网络直销犯法吗?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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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4-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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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工@程@行业是真实存在的,不是传销。       

没立法,所以也谈不上违法! 但是不能做!为什么?因为它存在很多弊端!!

要用谎言而且谎言的技术要非常高明。不用谎言,很难把人邀约去的。即使邀约去,

不管人家认可不认可,在那里考察期间的生活费,你要支出。


实际上,邀约去十个也不一定留下一个,光是招待费就非常令人头痛。为什么留不下人,一是负面影响太大了,很多人都认为那是传消二是有些人根本不具备从事的条件工作不能辞家人不理解投入又大。.加上你自己要吃喝,租住房屋,坐车来回的路费,招待朋友的费用生活上的不便邀约不成功等等


精神压力经济压力会越来越大。我们投入的都是血汗钱,而且我们的人际资源非常有限,就是有数的几个亲戚朋友。等你的运作资金用完了,你的人脉用完了。你也就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有的人不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盲目从事。借钱,甚至借从事。


辞去工作,不给自己留下后路。家里人的劝说也不听,弄的关系非常紧张。有的因为从事这个行业,夫妻离婚,父子不和。不要总是听说某某上总了。上总只是达到了600份,这个过程比较漫长。但也并不代表就赚钱了。如果伞下不发展,照样没有一分钱可拿。.不要听说有什么保底工资,上总后有什么六位数之类的话。你没加入前,一切都说的很好听,等你加入后,完全是两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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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人际市场非常容易被破坏,有不认可的回来,逢人便说你欺骗他。一传十,十传百,你的亲戚朋友很快就知道你在用谎言邀约别人。我们的人脉本来就少  如果再出现这样的情况,人际市场基本就完了。有的为了做高起点,用。结果不但本钱没回来,还负债累累。无法返回家乡,无脸见亲戚朋友,为了做高起点,把房子卖掉无家可归夫妻反目为仇妻离子散。


适合自己的才是最有效的。异地经过十四的运作,模式存在太多的弊端,已经不适应现在的社会了。现在的社会是信息社会,是电子商务的时代。有头脑的人,都会审视yi地的弊端,而选择一个更适合自己从事的项目。我也是在那里做过的,从事就必须放弃自己的事业,也就意味着这将是断了自己的收入。当你的下面不发展的时候你分文收入也没有。那么接下来就需要你说谎,  你能接受谎言,别人能接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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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异地模式已经移至到网络了--------也就是网资!你了解过吗,网资投钱少,好不好赚钱,能赚多少钱,据我观察,年赚几十万的比比皆是,在多些也有,但不是很多。如实回答,仅供参考。 真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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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跑
2024-10-17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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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精灵1310
2009-09-01
知道答主
回答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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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得不够准确,现在北方很多地方做传销的人都借着做“直销”之虚来行“传销”之实,北方做“人际网络”的特别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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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dqwe911
2009-09-01 · TA获得超过2116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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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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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idaya
推荐于2016-03-12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amidaya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采纳数:27800 获赞数:274313
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婚姻、继承、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法律知识。了解一审案件的立案法律。

向TA提问 私信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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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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