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刚签完劳动合同不到一个月,公司无故接触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小弟在线等待,谢谢啦

本人在09年6月15日入司,实习期2个月,于8月15日签署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9月9日下班时间被销售总监口头通知移交手中工作,等待人事通知,这算不算无故接触劳动合同呢... 本人在09年6月15日入司,实习期2个月,于8月15日签署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9月9日下班时间被销售总监口头通知移交手中工作,等待人事通知,这算不算无故接触劳动合同呢?若是算无故接触,我该找公司怎么赔偿?小弟叩谢了,急!!
补充一下:9月10日早上来上班被人事正式书面通知被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人事还通知我需要交接一个月的时间,书面通知的内容为缩减人员,这样算不算是裁员呢?如果是裁员,那该怎么赔偿我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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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jing
2009-09-10 · 超过29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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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你的试用期超了,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由你们单位以你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你支付赔偿金
2、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什么呢?如果你没有错误的情况下,单位解除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你工作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了龙子079720
2009-09-10 · TA获得超过381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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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做法违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解除行为违法,并且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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