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的盈利方式大致分为两大类,一是利差收入,二是非利差收入。所谓利差收入,就是指贷款利息收入与存款利息支出的差额。这种盈利方式在我国的银行业中所占的比重相当大,当数我国最最主要的盈利方式了。
通俗一点讲,就是说银行先吸取大量的客户到该银行网点来存款,在客户存款的时候给客户提供相应的利息。然后将客户存在银行里面的钱当做他的资本,以更高的利息率借贷给其他人,通过这些人来达到赚钱的目的。说白了,银行就是赚取存款利息与贷款利息之间的差额。
银行是怎么盈利的:
1.利率差,这一点相对比较好理解,我们也没有使用专业的术语“存贷利差”来表述。结合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来看,整存整取一年定期利率为2%左右,不同银行有所区别,但是银行贷给借款人一年在5%左右,这3%左右的差额就是银行盈利方式之一。
2.中间业务收入盈利,所谓中间业务,就是我们与银行之间发生的工作交易、服务等方面的业务收费。比如说,我们很多人都经历过小额账户收费、账户年费、跨行查询转账等费用,这类收入一般为银行收取的手续费、结算费、咨询费。
3.信用卡业务的收入,尽管现在各种信用卡五花八门,但不得不说,信用卡普及率越来越高,首先,发卡业务,收入包括:首年年费、卡片工本费(补发卡)、快速发卡费、其他发卡收入;其次,循环信用业务!
1、贷款、
2、银行类保险
3、销售理财基金类产品、
4、金融机具的销售、
5、金融智能终端业务消费获利、
6、对冲业务、
7、票据业务等。
中国的大部分银行的盈利比例为:贷款30%,银行类保险10%、销售理财基金类产品10%、金融机具的销售5%、金融智能终端业务消费获利30%、对冲业务5%、票据业务10%等;
国外银行的盈利比例为:贷款15%,银行类保险15%、销售理财基金类产品15%、金融机具的销售10%、金融智能终端业务消费获利35%、对冲业务5%、票据业务5%等。
银行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的产生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
1、出现了货币兑换业和兑换商。
2、增加了货币保管和收付业务即由货币兑换业演变成货币经营业。
3、兼营货币保管、收付、结算、放贷等业务,这时货币兑换业 便发展为银行业。
扩展资料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1、吸收公众存款;
2、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3、办理国内外结算;
4、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5、发行金融债券;
6、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7、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8、从事同业拆借;
9、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10、从事银行卡业务;
11、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12、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13、提供保管箱服务;
14、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第四条 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商业银行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
推荐于2017-11-29
同一笔钱可一同时贷给多个人,因为从总体上来说,资金虽然贷出去了,但如果不取出来仍然可以贷给另一个人,当然也不是无限的,每贷出一笔就要按照准备金率留一定的资金作为准备金,不可再贷.在利息率和贷款利率之间收差额.
还有各种业务的费用.
我知道的就这些,不知道全不全.
不知道银行储蓄金可否用于投资股票和基金.
补充一下:
刚刚查了一下《银行法》,第三条规定了银行可以从事的业务:
第三条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其中不少是营利性的,银行通过这个来盈利吧。
2022-12-06 · 百度认证:IT168官方账号,优质数码领域创作者
1、贷款、
2、银行类保险
3、销售理财基金类产品、
4、金融机具的销售、
5、金融智能终端业务消费获利、
6、对冲业务、
7、票据业务等。
中国的大部分银行的盈利比例为:贷款30%,银行类保险10%、销售理财基金类产品10%、金融机具的销售5%、金融智能终端业务消费获利30%、对冲业务5%、票据业务10%等;
国外银行的盈利比例为:贷款15%,银行类保险15%、销售理财基金类产品15%、金融机具的销售10%、金融智能终端业务消费获利35%、对冲业务5%、票据业务5%等。
银行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的产生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
1、出现了货币兑换业和兑换商。
2、增加了货币保管和收付业务即由货币兑换业演变成货币经营业。
3、兼营货币保管、收付、结算、放贷等业务,这时货币兑换业便发展为银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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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1、吸收公众存款;
2、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3、办理国内外结算;
4、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5、发行金融债券;
6、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7、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8、从事同业拆借;
9、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10、从事银行卡业务;
11、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12、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13、提供保管箱服务;
14、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第四条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商业银行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baike.baidu.com/item/银行/392719#3_1"target="_blank"title="百度百科——银行">百度百科——银行
/baike.baidu.com/item/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4497407?fr=aladdin"target="_blank"title="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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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