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的优缺点
优点:能够是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能够个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现优胜劣汰,促进技术和管理进步;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比较灵敏,能促进生产与需要之间的及时协调。
缺点:对经济总量的平衡、宏观经济结构的调整、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等的调节显得无能为力;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容易造成经济失衡和出现盲目性,导致资源的浪费;市场规律的作用会引起贫富差距的扩大和出现两极分化等现象。
市场经济是指通过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经济形式。简单地说,市场就是商品或劳务交换的场所或接触点。市场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在市场上从事各种交易活动的当事人,称为市场主体。市场主体以买者、卖者的身份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活动中不仅有买卖双方的关系,还会有买方之间、卖方之间的关系。如果不考虑政府的作用,市场经济体系中有两个部门,一个是公众(消费者),一个是企业(厂商)。两个部门的相互关系,可以说明市场供求的一般原理。
拓展资料:
理论上,市场经济是法制的社会,人们会不断完善立法,因此在有条件控制的情况下,一定会从法律层面直接做好过程控制,没有条件控制,那只能用法律来做事后威胁。
一旦严格立法,自主经营、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只能是违法的,因为市场经济会面临所有权不清晰的问题:
——法律原则不应该有漏洞,而市场经济在法律上的漏洞表现为:
国家不保证员工的就业;
企业可以决定员工的岗位、任免、工资;
企业运营的信息管理权掌握在企业管理者手中;
企业员工和企业管理者之间在法律上是平等交换劳动的关系,人身控制属于违法行为。
——这个漏洞可能导致的结果是:
在社会竞争压力巨大的情况下,企业管理者可以让员工做伤害社会的事、企业管理者可以伤害员工的利益,员工要么失业、要么听从企业管理者的指令,而企业管理者和员工可以一起将问题掩盖起来,使问题在对社会和消费者造成严重伤害的时候才暴露出来。
如果信息管理权在企业管理者手中,国家法律就无法做到过程控制,国家法律就只能靠事后威胁的方式保障企业的生产,造成所有权不清晰的后果几乎是必然的,因为企业管理者会为了方便盈利决定生产、决定员工的劳动行为、岗位和应得的报酬。而事实上员工不属于企业主、产品最终只能属于消费者。只有当企业的信息管理权直接掌握在国家手中,法律才能做到有效的过程控制。
既然有这样一个漏洞,法律一定会试图弥补。如果严格立法,那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国家不掌握企业的信息管理权就属于违法。一定有相关的法律原则能支持“国家掌握企业的信息管理权”这一点。一旦国家开始直接掌握企业信息管理权,市场经济最终一定会直接转变为计划经济。
1、优点:①市场能通过价格的涨落及时、准确、灵活地反映供求关系的变化,传递市场信息,实现资源配置。②面对市场竞争,在利用利益杠杆的作用下,生产者、经营者积极调整生产经营活动,从而推动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的进步,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资源的有效利用。
2、局限性:市场调节不是万能的,有些行业不能交给市场调节,有些行业市场调节不了。市场调节具有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固有的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