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规定,既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基本义务的是什么?
宪法规定,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宪法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扩展资料:
宪法的特性
“从理论上讲,宪法的效力高于本国其他法律和法规。但在现实里,宪法并不是在所有国家中都具有权威性。为保证宪法的权威性,需要相应的一套体系来确保宪法没有被违背。
这套体系称之为宪法审查制度。在现代民主国家,由于宪法审查制度的实施,一条法规如果和宪法相抵触,就不能得以应用。而在非民主国家,宪法的最高效力经常不能得到有效的维护,以至于宪法成为一纸空文。”北京在明首席杨在明说。
使一条和宪法抵触的法规不能得以应用的方法有多种,根据宪法审查制度的不同,可以事先审查,也可以事后审查。即使获得通过,经过被撤销,或在审理的时候不被法院采纳。这条体系最早由奥地利的法律学家凯尔孙最先提出。依据这个的理论,法律和法规以及宪法构成一个金字塔。
1.我们的环境权利和环保义务;
2.参与政治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3.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权利与义务,如正当防卫、检举等;
4.服兵役;
5.其他。
顺便说一下,这叫“双务”。
2012-11-30
1.我们的环境权利和环保义务;
2.参与政治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3.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权利与义务,如正当防卫、检举等;
4.服兵役;
5.其他。
顺便说一下,这叫“双务”。
四十六条 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