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及单体药店GSP认证资料

我福建福州的,请问企业及单体药店做GSP认证,认证所需的资料、大纲、具体实施细则这些文件在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还是有专门负责这块认证网站可以得到这些资料?朋友们,... 我福建福州的,请问企业及单体药店做GSP认证,认证所需的资料、大纲、具体实施细则这些文件在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还是有专门负责这块认证网站可以得到这些资料?朋友们,请不要复制粘帖百度上的资料回答,因为认证这些资料最可靠的来源就是政府网站,但是我上这些网站却找不到这些资料,请有GSP认证经验的朋友指点迷津,不胜感激!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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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静的汾河湾
推荐于2017-10-01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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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是贯彻实施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SP)、新旧版GSP过渡的关键之年,涉及范围广,工作任务重,推进难度大。为加强GSP过渡时期的药品市场监管工作,平稳推进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简称“两证”)换证,加快新版GSP实施步伐,顺利完成本年度“两证”换证任务,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总局和省局“关于加快实施新修订GSP”目标任务和要求,严格市场准入和认证管理,有效控制药品流通安全风险,全面提升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质量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换证范围
全市范围内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且“两证”任何一证到期的药品零售(含连锁门店)企业,需换发“两证”。“两证”中任何一证有效期届满,如继续经营药品的,应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按规定程序申请换发新证,“两证”同步检查,合并发证。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暂缓换证:
1、企业因违法违规经营已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或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的,待结案或履行处罚决定后,方可申请换证;
2、《药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许可登记事项与有关药品经营内容不符的;或企业擅自变更登记、许可事项的,待企业依法履行变更手续后,方可申请换证;
3、企业配备的药学技术人员资格条件达不到《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药学技术人员长期不在岗或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保证在职在岗的,待企业重新调换符合条件的人员后,方可申请换证;
4、企业遗失《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待企业在媒体上登载遗失声明后,方可申请换证;
5、以上暂缓换证行为,均需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效期范围之内进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换证,并收回原证:
1、超过“两证”有效期,持证企业在法定时限内未提出换证申请的;
2、在规定时限未取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
3、经营过假劣药品,情节和后果严重的;
4、出租、转让“两证”的;
5、换证申请资料不全或存在瞒报谎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6、符合暂缓换证的企业整改后仍达不到换证条件的;
7、其他不符合换证要求的。
三、组织与实施
市局负责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两证”换证工作方案的制定、资料审查受理、审批发证等;县(市、区)局负责本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换证申报材料的初审。
各县(市、区)局应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工作方案或计划,精心筹划,扎实部署,稳步推进,确保“两证”换证工作质量。同时,将“两证”换证工作要求及GSP实施的有关政策规定及时传达到各企业,摸清各自辖区内应换证企业的基本情况,加强与企业的联系,督促企业完成软硬件改造,做好换证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县(市、区)局应督促辖区内各相关企业及时申报换证申请资料,严把资料审查关,严防弄虚作假、资料与实际不符等情况的发生。经初审申报资料合格的,及时上报市局受理。重点是督促企业完成软硬件升级改造,为新版GSP全面实施打好基础。同时,要做好换证企业数据采集工作。
四、换证工作程序
(一)提交资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GSP认证证书复印件;如属分支机构的药店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的,还应附分支机构上级企业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2、企业全体人员情况表及其相应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附身份证、履历表、健康证、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其他药品经营人员附身份证、学历证明及、健康证复印件;其中全体人员情况表填写应真实、完整,并与所报材料相符)。
3、企业营业地址方位图(标注清楚主要街道、标志性建筑及门牌号)、企业营业场所平面图(标注清楚药品区实际面积)
4、企业所制定的各项制度目录
5、企业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声明
6、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每页)。
7、申报材料应统一使用A4型纸张,标明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
(二)审查
县(市、区)局负责企业申请资料的初审和确认,经审查合格的上报市局受理。
(三)发证
1、GSP认证现场检查及审查合格的企业,核发新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GSP认证证书;
2、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或者现场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予换证;
3、新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按照国家总局规定的新编号规则进行编号。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局要按照市局关于新版GSP实施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严格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换证管理。
(二)各县(市、区)局对企业在换证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要加强对企业人员配置、计算机系统、温温度监测、验证管理等关键要素的评审,严格审定经营范围(重点是中药饮片),发现企业不具备经营某类药品条件的,要依法核减该类药品的经营范围。
(三)各县(市、区)局对不予换证企业、整改后达不到换证条件的企业、“两证”证到期未提出换证申请的企业,自“两证”之一有效期届满之日,依法上报注销“两证”,原企业不再具有药品经营资格,如继续开展经营药品活动的,按无证经营依法查处。

这是我们局收到的上级来文
然后我再给你说一下准备资料的细则
1、目录
2、认证申请表
3、换证申请表
4、企业证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变更记录复印件 工商营业执照 GSP认证证书 (均为复印件)
5、执业药师资格证 注册证 毕业证 履历表 身份证
6、质量负责人身份证 学历证明 健康证 履历表
7、负责人或法人必须为执业药师 质量负责人必须为相关专业
8、企业方位平面图 经营平面图、
9、真实性声明(企业、执业药师在岗)
10、管理制度目录
11、自查报告
12、企业从业人员情况表
13、设施设备情况表
14、企业无违规经营假劣药品说明
15、冷储设施发票复印件
16、电子版
17、所有体现盖章的地方必须盖公章
18、区食药局出具的合格证明
19、企业实施计算机电子简况的情况说明

认证申请表和换证申请表都是在你们当地市局的网站下载。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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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莺南宫冬雁
2019-12-16 · TA获得超过3525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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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药监的要求将需要的资料准备好,准备齐全,再用符合新gsp要求的软件来将数据整理好,检查的时候就没什么问题了,我知道按新版gsp要求去升级的软件有金药商药店管理软件,你可以下载试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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