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前的回忆》主要讲什么?告诉了我们什么道理?
《十六年前的回忆》主要内容:1927年的春天,父亲有些反常,原来是军阀张作霖要来检查。一天,"我"和父亲在家中,突然,闯进一伙人,把"我们"带走了,在女拘留所里,"我"见了母亲和妹妹。十几天后的法庭上,和父亲匆匆见了一面,庭后,"我"、母亲还有妹妹被释放了。第二天的报纸上却写着"李大钊等昨日已执行绞刑","我"和母亲昏倒了,因为我们接受不了这个现实,昨天还好好的一个人,就已经执行绞刑了。
该文是李大钊的女儿李星华(1911-1979年)在1943年写的,是纪念自己的父亲被害十六周年时所作的文章。正值李大钊同志遇难十六周年所以题目为《十六年前的回忆》。文章属于回忆式文章;文章运用了 首尾呼应、倒叙和对比的写作手法;文章是采用第一人称按照时间的顺序和事情发展顺序写的。
道理感悟:(1)革命先烈英勇献身的精神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2)继承革命先烈的遗志,完成未完成的事业,做革命事业的接班人。
资料拓展
李大钊(1889年10月29日-1927年4月28日),字守常,河北乐亭人,毕业于东京早稻田大学,中国共产党主要创立人之一,中国最早的马克思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之一,是中国国民党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之一,也是在北伐时期推动颠覆中国政府的重要人物之一,同时为共产国际的成员及其在中国的代理人。
1927年的春天,父亲有些反常,原来是军阀张作霖要来检查。一天,“我”和父亲在家中,突然,闯进一伙人,把“我们”带走了,在女拘留所里,“我”见了母亲和妹妹。十几天后的法庭上,和父亲匆匆见了一面,庭后,“我”、母亲还有妹妹被释放了。第二天的报纸上却写着“李大钊等昨日已执行绞刑”,“我”和母亲昏倒了,因为我们接受不了这个现实,昨天还好好的一个人,就已经执行绞刑了。
1、中心思想:《十六年前的回忆》一文回忆了李大钊同志被捕前、被捕时、被审时、被害后的情形,充分体现了李大钊同志忠于革命事业,在敌人面前坚贞不屈的精神以及作者对父亲的怀念之情。
2、作品出处
该文是李大钊的女儿李星华(1911—1979年)同志在1943年写的,是纪念自己的父亲被害十六周年时所作的文章。正值李大钊同志遇难十六周年所以题目为《十六年前的回忆》。文章属于回忆式文章。
二、告诉我们的道理:
要学习李大钊那种忠于革命事业的伟大精神和面对敌人时坚贞不屈的高贵品质。
本文通过对李大钊被捕前到被捕后的回忆,展示了革命先烈忠于革命事业的伟大精神和面对敌人时坚贞不屈的高贵品质,表达了作者对父亲的敬仰与深切的怀念。
除开头外,文章是按被捕前、被捕时、法庭上、被害后的顺序来叙述的。被捕前写父亲烧掉文件和书籍,工友阎振三被抓,反映出形势的险恶与处境的危险和李大钊同志忠于革命的精神;被捕时写了敌人的残暴与父亲的临危不惧;法庭上描写了李大钊的安定沉着;被害后写了全家的无比沉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