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三年优秀公务员记三等功有什么作用
连续三年评为优秀公务员的可以记一次三等功,在以后的晋升,提升,任职,以及考核中有一定的作用,对于职务,以及工资级别都有影响。
《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第十二条规定:对获得奖励的公务员,按照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金。其中对获得荣誉称号的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时调整公务员奖金标准。对受奖励的公务员集体酌情给予一次性奖金,作为工作经费由集体使用,原则上不得向公务员个人发放。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八条和四十九条规定,公务员奖励的原则和条件为:
1、公务员奖励的原则体现在三个方面:
(1)、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2)、公平合理,奖不虚施的原则。即公开、平等、合理,论功行赏。
(3)、奖励及时,注重实效的原则。
2、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给予奖励。公务员集体的奖励适用于按照编制序列设置的机构或者为完成专项任务组成的工作集体。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1)、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
(2)、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作用突出的;
(3)、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4)、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
(5)、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源有突出成绩的;
(6)、防止或者消除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7)、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的;
(8)、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
(9)、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的;
(10)、有其他突出功绩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奖励制度
推荐于2017-09-17 · 知道合伙人教育行家
考核内容为以考核公务员(参照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此次考核将截至2月10日,公务员(参照人员)年度考核当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考核结果备案后,由考核机关(单位)予以嘉奖,并按照每人800元标准发给一次性奖金;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考核结果备案后,填写年度考核记三等功审批表、三等功审批花名册,报呼市人社局予以记三等功一次,由考核机关(单位)负责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发给一次性奖金。
2015-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