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胡兰的英雄事迹,/100字
刘胡兰的英雄事迹如下:
1、1947年1月12日,国民党阎锡山军和地主武装“复仇自卫队”包围了云周西村,将群众赶到场地上,刘胡兰因叛徒出卖被捕。
2、在敌人面前她没有被屈服,面对敌人问她的“你给八路做过什么工作?”她大义凛然地说:“我什么都做过!”敌人问她你为啥要参加共产党?她回答“因为共产党为穷人办事。”
3、残忍的敌人为了使她屈服,当着她的面杀害了六位革命群众,可是刘胡兰毫无畏惧,从容地走向铡刀,壮烈地牺牲了。
刘胡兰的人物成就
1、刘胡兰14岁时被破格纳入中国共产党后补党员,领导当地的土改运动,1946年5月,刘胡兰调任第五区“抗联”妇女干事,组织参与当地妇女革命工作,同年6月她被调回云周西村领导当地的土改运动。
2、1946年12月,刘胡兰配合武工队员将云周西村的反动村长石佩怀处死。1947年她逝世后,中共中央晋绥分局追认她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刘胡兰的英雄事迹体现于在敌人屠刀下坚贞不屈。
具体事迹:
1947年1月12 日上午,敌军包围了云周西村。刘胡兰在将三件心爱之物交给继母后选择慷慨赴死。在敌人的屠刀下,六个不低头的乡亲,被残忍杀害。敌人狰狞地看着刘胡兰,刘胡兰毫不畏惧,从容地向铡刀走去。15岁的刘胡兰,就这样为党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扩展资料:
刘胡兰(1932-1947),女,原名刘富兰,山西省文水县云周西村(现改名为刘胡兰村)人,10岁参加儿童团,13岁参加县委举办的妇女干部培训班,15岁被破格吸收为中国共产党候补党员,18岁转为正式党员。
1947年3月,毛主席得知刘胡兰牺牲的消息,当即挥笔写下“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八大字,对刘胡兰短暂的一生作了崇高的评价。
作为已知的中国共产党年龄最小的女烈士,刘胡兰忠贞爱国,不畏强暴的精神值得所有人铭记和学习。
刘胡兰的英雄事迹:
1、1946年10月,国民党军进犯文水县城。为保存革命力量,县委决定大部分同志转移上山,留下部分同志坚持斗争。刘胡兰和留下来的同志一起向各村党组织传达党的指示,组织群众掩埋粮食,并配合武工队镇压了反动村长。
2、十二团三营连长王本固负伤,刘胡兰将王本固隐蔽在一户军属家,主动承担了照顾伤病员的任务。还用自己平时节省的钱给他买药治伤,并精心护理直至痊愈返队。
3、1947年1月11日夜,国民党却突然包围了云周西村,把先期被捕的石三槐押解回村,刘胡兰因叛徒告密而被捕也随同群众来到会场。
国民党当场又抓捕了石世辉、陈树荣、刘树山、张年成等,并胁迫刘胡兰出场坦白。审讯中,国民党想诱使其供出同党,并相许给她土地。刘胡兰百般不从,从容就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