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建筑的住宅建筑
明代在第宅等级制度方面有较严格的规定。一二品官厅堂五间九架,下至九品官厅堂三间七架;庶民庐舍不逾三间五架,禁用斗栱、彩色。
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定制:六至九品官厅堂三间七架,正门一间三架;庶民正厅不得超过三间五架。洪武三十年重申:房屋可以多至一、二十所,但间、架不容增加。正统十二年(公元1447年)稍作变通,架数可以加多,但间数仍不能改变。
明朝住宅的等级制度主要是限制间数和架数,至于建筑层数,则可因地制宜。明代住宅均能表现明代建筑特点,典雅稳重,做工讲究,装修精美,雕刻和彩画细腻而雅净。苏南、浙东、皖南、山西襄汾都有明代的民居遗物。
明代的地方建筑也空前繁荣,各地的住宅、园林、祠堂、村镇建筑普遍兴盛,其中江南经济发达地区的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诸省最为突出,直到今天,这些地区还留有众多的明代建筑。明代中晚期,各地的造园活动出现一个新高潮。江南富裕地区的村镇多进行了有计划的建设,出现了许多环境优美、设施良好的优秀村镇实例。它们一般都有高质量的道路、桥梁、标榜本村杰出人士的牌坊、作为宗族联系纽带的祠堂、教育子弟用的书院,以及公共使用的风雨桥、路亭、戏台、庙宇等建筑。
明朝在建筑技术上的进步主要有:第一,砖的生产技术改进,产量增加,各地建筑普遍使用砖墙,府县城墙也普遍用砖贴砌,一改元代以前以土墙为主的状况。此外,还创造了一种用刨子加工成各种线脚作为建筑装修的工艺,称之为“砖细”,通常用作门窗框、墙壁贴面等。与之同时,砖雕也有很大发展。第二,琉璃制作技术进一步提高。琉璃塔、琉璃门、琉璃牌坊、琉璃照壁等都在明朝有所发展,琉璃瓦在各地庙宇上普遍使用,色彩品种增多,中国建筑色彩斑斓、绚丽多姿的特点已达到成熟阶段。第三,木构架技术在强化整体结构性能、简化施工和斗拱装饰化三个方面有所发展。例如宋代常用的用一层层木构架相叠而成楼阁的方法,被贯通上下楼层的柱子构成的整体式框架所代替;柱与柱之间增加了联系构件的穿插枋、随梁枋,改善了殿阁建筑结构;斗拱用料变小而排列越来越丛密,等等。这些都使明代建筑的面貌产生了与宋代建筑的明显差异。
2024-11-27 广告
住宅在古代不仅是居住场所,而且还被视为宅主身份的标志。唐、宋时期朝廷对官员及庶民的住宅形制已有一定的限制,但还比较粗略宽松,例如宋代规定六品以下的官员不能在宅前造乌头门,庶民屋舍只许进深五架,门屋只许一间,不许用飞檐、重拱、四铺作、藻井和五彩装饰等。重点在于区划官员和庶民之间的身份差别。到了明代初期,对住宅的等级划分严格了,官员造宅不许用歇山及重檐屋顶,不许用重拱及藻井。这些限制在宋代原是针对庶民的,如今已针对品官了,这就意味着除皇家成员外,不论你官位多高,住宅不能用歇山顶,只能用“两厦”(悬山、硬山)。此外,又把公侯和官员的住宅分为四个级别,从大门与厅堂的间数、进深以及油漆色彩等方面加以严格限制。至于百姓的屋舍,则不许超过三间,不许用斗拱和彩色。以上这些反映了明代等级制度的森严在住宅形制上已有充分表现,但逾制的现象十分普遍,至今江苏苏州一带的民居中,仍保存着一批十分精美的贴金彩画和砖石雕刻。
中国住宅遗构今所知的最早实物是明代的。已经发现的明代住宅分布于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山西、陕西、福建、广东、四川等省,其数可以百计。由于地理环境、生活习惯、文化背景和技术传统的差异,使各地住宅呈现出不同的形态。 一座建于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位于丁村东北隅,是一组四合院,大门一间设在东南角,正屋三间,东西厢房及倒座各为二间,按传统习惯根据木构架分间,应是三间,可能是由于木构架开间过小,不利于布置室内火炕,所以分作二间使用。正屋、两厢和倒座之间并无廊子联结。其形制符合明代庶民屋舍的规定,只是正屋梁上有单色勾绘的密锦纹团科纹饰,似稍有逾制之嫌。
另一座建于万历四十年(1612年),位于前座宅的东侧。由两进院落组成,现仅存大门及里进院,外院倒座及两厢均已不存,两院之间的垂花门也已毁去。从现存建筑看,平面布置后者比前者多建外面一进,其余基本相同。
由于山西属大陆性气候,冬季寒冷,故两宅内院南北狭长,以取阳光。墙体较厚,可以保温御寒。当地雨量稀少,故次要房屋仅用仰瓦铺设,省去盖瓦。根据风水之说,正房在北、大门在东南的布局属于“坎宅巽门”的吉宅,这种宅型在北方一带颇为流行。 孔子嫡裔孙有世袭的爵位,自北宋崇宁三年(1104年)以后的封爵是“衍圣公”,其职责为管理孔子的祀事及孔氏的族务。
衍圣公府习称“孔府”,位于曲阜城内孔庙东侧,是中国唯一较完整的明代公爵府。孔府的规模形成于明弘治十六年(1503年)。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一场大火把孔府的内宅一扫而光,因此留下的明代原物主要是内宅以外的部分建筑物,即大门、仪门、大堂、二堂、三堂、两厢、前上房、内宅门及东路报本堂等。其余均为清代重建或增建。孔府占地总面积约4.6公顷,分为公衙、内宅、东学、西学和后园五部分。公衙是衍圣公举行庆典和行使权力的场所,其形制和明代一般州府衙署相似,大堂居中,前有三重门和东西厢房。二堂是会见官员、处理族务之所,与大堂间有穿堂相联,仍是唐宋以来盛行的工字形平面。两厢是六厅吏员办事之处;内宅和后园是宅眷居住部分:东学是衍圣公读书、会客、祭祖的地方;西学是家属读书、宴饮、待客的场所,建筑形式与庭院布置有较多生活气息,庭中植竹树花卉,配以奇石、盆景;后园虽有较多树木,但布局零乱,缺乏传统园林的意趣。
孔府沿中轴线从大门到后园全长250米,共有九进院落。衍圣公是孔孟礼教的忠诚卫士,在孔府建筑中内宅门是区别内外、区别男女的严格界限。内宅用水由外面肩挑到内宅外墙上水口导入,光绪十一年的内宅火灾也因外人不得入内宅而任其延烧。这重重门堂和难以逾越的礼教限制,真可说是“侯门深似海”了。
根据明代品官第宅制度,作为二品官的衍圣公(实授二品,但有一品的袍带),他的府第应是“厅堂五间九架,屋脊用瓦兽,梁栋、斗拱、檐角青碧绘饰,门三间五架,油绿,兽面锡环”,屋顶用“两厦”悬山顶。检之实物,一一相符,不愧是遵礼守法的典范。
孔府的单体建筑中,以仪门(匾曰“恩赐重光”,故又称“重光门”)最有特色,是中国垂花门的最早遗物。此门建于明弘治十六年(1503年),是一座三间三楼独立式垂花门。其木质柱子用抱鼓石座挟持,柱上用梁枋悬挑垂莲柱承受屋檐重量。平时此门不开,只在迎接圣旨或举行祭典时才开启使用,仪门之名由此而来。 徽州地处山区,人稠地狭,住宅多采用小天井和楼房的紧凑布局。一般是主楼、厢房全是二层,用地特别紧张的村落则建三层楼房。由于山区木材价廉,取材都较粗大。富有之家住宅多施精美的木雕和砖雕,为了避免“露富”而招来横祸,这些象征富有的雕刻都在内院展现,外观都是白墙、灰瓦,十分平淡。外墙极少开窗,窗孔也很小。
歙县远郊西溪南村有座吴息之住宅,宅旁池塘边有一路亭,亭中脊檩纪年为景泰七年(1456年),此宅木构架形制与路亭年代相当。该住宅现仅存一组院落,其余房屋已毁。宅的大门临小巷,面西南。入门为天井式小院,环小院一周为二层楼房,楼下空间低矮,楼上则较高敞,木刻雕饰也集中于楼上,说明宅内主要活动场所在楼上。院内水池用以积聚雨水,是皖南山区常见做法。 福建龙岩、漳州和广东潮州等地存在众多土楼建筑。这种土楼原是中原一带居民为了逃避战乱而南迁闽粤后建造起来的。在宗族械斗和山盗、倭寇频繁侵扰的环境中,这种堡垒式的聚族而居的住宅形式在明代有很大发展。据福建漳浦县的调查,全县有近二百座土楼,其中有四座是明代遗物,它们是:绥安镇马坑村一德楼,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建;霞美镇过田村贻燕楼,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建;霞美镇运头村庆云楼,隆庆三年(1569年)建;旧镇潭子头村晏海楼,万历十三年(1585年)建。其他还有永定县古竹乡古竹村的五云楼和贞固楼、华安县沙建乡的升平楼、华安县庭安村日新楼(1603年建)等。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升平楼明代土楼一般都是三、四层,外墙用土夯筑而成,“土楼”之名由此而来。其平面形式有三种:
第一种为一字形平面。如华安县日新楼,建于山坡上,主体由三座一字形平面的土楼组成,三楼随地形而呈台阶形升高。大门设在最低一幢建筑内,门上尚有石刻门额题记“万历癸卯岁仲春邹氏建”。
第二种为圆形平面。如华安县沙建乡升平楼,为三层圆形楼,外墙用花岗石砌筑,比土楼更为坚固。沙建乡齐云楼平面也作圆形,但已于民国年间重建。
第三种为方形平面。如漳浦县贻燕楼为三层方楼,永定贞固楼为四层方楼,漳浦完壁楼为三层小型方楼。
由于防御上的需要,土楼的外墙都很厚,底层厚度一般在1.5米左右,向上逐层收缩。底层不对外开窗而只向里开。楼上外窗也很小,且窗孔剖面往往成梯形,如同碉堡上的枪孔。面向内院的窗子则较大。土楼内隔墙多用土坯砌成,楼板用木构。屋顶用木构架,坡顶,覆蝴蝶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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