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朋友说把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有很多好处,具体有哪些好处呢?那么又有什么弊端?
好处肯定是有:1.把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可以减少税费。
2.登记在孩子名下,等孩子长大了,房子就可以作为婚前财产,不用担心孩子以后结婚再离婚时房子要分割。
3.孩子名下有资产,可以证明孩子财力,对孩子以后工作或者创业都有帮助。
4.无形的,这也是父母的资产,法律手段是无法处理的。
但是弊端也有一些,具体有:
父母没法随意处理孩子房产。按照法律规定,房产证上如果有未成年子女名字,父母不能随意转让、抵押,父母只有在证明是为了子女的利益时,才能处置孩子名下的财产。比如证明是为了未成年子女治病、出国留学等。子女长大成人后,父母想变卖、赠与、抵押房产,也只有在儿女委托的情况下,父母才有权处理。
如果孩子自己购买新房,就要遵守二套房政策了。孩子成年后买婚房,孩子可能面对二套房政策:婚后购买家庭第二套房要交房产税;如果房子的贷款还没有还清,首付需按二套房标准,贷款利率也可能上浮,买房的成本增多不少。
如果夫妻关系紧张甚至有离婚可能,那么房产归属问题就随之而来了。因为房产证上是孩子的名字,无法处理。
万一以后孩子不尽赡养父母的义务,那么房子也不能被收回。虽然是父母出资购房,但把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就意味着父母把这套房赠与了子女,只有子女才对这套房子拥有所有权。2007年10月1日《物权法》正式实施,《物权法》对房屋产权做了明确的保护。假如父母年老之后,子女不尽赡养父母的义务,就算父母想收回房子,也会遇到很大的法律障碍。
万一孩子长大后发生意外,房子可能被孩子配偶继承。如果孩子在婚后不幸去世,其配偶、孩子和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继承逝者的所有财产,包括婚前财产。这意味着:房子是孩子的婚前财产,但是根据继承顺序的规定,孩子名下的房产也将被其配偶优先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