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两则故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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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立新中国的故事
——制定国号、国歌、国旗、国徽的前前后后
1949年6月15日,新政协筹备会在北京举行第一次会议,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和各民主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负责人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共134人,济济一堂,共商建立新中国大计。筹备会主任由毛泽东担任。与会代表共同讨论了新中国建国大纲(后称《共同纲领》)和成立中央人民政府以及新中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各项政策,并提出制定新中国象征的国号、国旗、国歌、国徽等。筹委会分设六个筹备小组。与会代表分别参与这几个小组的筹备工作。时任民进中央常务理事的马叙伦被推为制定新中国象征的国旗、国歌、国徽小组负责人。
筹备会议开幕后,大家对新中国的国号,特别重视,因为国号是新中国在国际舞台上展示自己身份的首要问题。毛主席亲自主持“国号”问题的讨论,大家各抒己见,热烈发言,最终于9月27日全体会议上一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新中国的“国号”。
国号确定后,国都设在哪里,是代表们极为关心的问题。这项工作,也由马叙伦小组负责。马叙伦小组组织专家讨论,很快取得共识。9月27全体会议时,审议小组提出关于国都地点的意见,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定都北京,并自当日起正式改北平为北京。
“国号”、“国都”有了基本方案后,马叙伦更抓紧工作。在周恩来同志的关怀下,马叙伦立即开展征集国旗、国歌、国徽等工作,组织评选小组,并亲自担任组长。小组成员夜以继日地投入工作。在9月27日新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上,与会代表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红底五星旗,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准备工作从6月中旬开始,经过三个多月的筹备,9月21日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中南海怀仁堂隆重开幕,634位各党派、各人民团体代表,欢聚一堂,执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职责,对新中国的各项大政方针,进行审议,经过十天的热烈讨论,修订并通过了各项决议,包括共同纲领、国号、国旗、国歌、国都等等决议。
马叙伦夜以继日地工作了数十天,心身疲惫,此时他已64岁,在开国大典后,在家中休息,没有出席一些会议,但他还惦记着国徽的设计工作,同时还想着新中国成立后,应有自己的国庆纪念日,可是在新政协筹备期间和政协大会上,都没有提过并作出此项决议,而自己作为这方面工作的筹备小组负责人,心有内疚,认为新中国不能没有国庆日。他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庆日,有三个日子可选择:一、9月21日,1949年9月21日全国政协第一届大会开幕,政协筹委会主任毛泽东在会上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第二天《人民日报》发表了《旧中国灭亡了,新中国诞生了》的社论,因此9月21日可作为国庆日的一个方案;二、9月30日,全国政协对新中国成立的各项议程全部审议通过,新中国诞生有了法律依据,这个日期也可以考虑作为国庆日的一个方案;三、10月1日,是新中国开国大典,是毛主席向全世界宣告新中国诞生的日子,很有国际意义。他认为这三个日期都很好,再分析比较后,认为10月1日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庆日,在国际上影响更大,因此他亲自提笔写好新中国的国庆日的建议书,并委托许广平带去参加10月9日政协全国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大会。大会即将结束时,许广平即席请求发言,得到主席的同意后,许广平读了马叙伦常委的建议,提出将10月1日定为新中国的国庆日的议案,毛泽东即席让大家讨论,最后一致通过“以十月一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庆日”的议案,送请中央人民政府采择施行。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定》,规定每年10月1日为国庆日。
新中国已走过60年的辉煌历程,想起当年为新中国献身的人们,想起为建立新中国作出贡献的人们,在他们中间,有共产党人,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还有不少不曾相识的人,甚至有的还是国共谈判的对手,是什么力量使他们走到一起,共商建立新中国的大计呢,那就是中国人民革命和建设的法宝——统一战线的强大凝聚力,使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各界人士,把自己的赤诚的心献给新中国的事业。今天,在旧中国的废墟上,已经建成了一个繁荣富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还是靠统一战线这个法宝,各民主党派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改革开放,努力奋斗,开拓创新,为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第二则
据此,毛泽东明确指示上海和南京方面的负责人说:“上海是一个600万人口的大城市,按照上海已捕2万余人仅杀200余人的情况,我认为1951年内至少应当杀掉3000人左右。而在上半年至少应杀掉1500人左右。南京是国民党的首都,应杀的反动分子似不止200多人,应在南京多杀。”法律量刑主观随意,加上杀人定指标,错杀、滥杀在所难免。
群情激奋,镇反扩大化
随着各地大张旗鼓地开展“镇反”运动,民众的热情和要求节节升高,舆论向着“不要宽大,该杀就杀”的一面引导。1951年3月23日《天津新生晚报》)发表文章,认为应该严厉镇压反革命分子,反革命分子决不会因宽大无边而感激涕零,悔过自新,恰恰相反,他们却钻了宽大无边的空子,以为人民可欺,阴谋复辟,出卖祖国,这样死心塌地自绝于人民的坏蛋,再对他讲宽大,不坚决镇压,其结果,就是人民批评政府“有天无法”,“天不怕,地不怕,只怕共产党讲宽大”。
正是由于这样的舆论导向,“镇反运动”在一些地方演变成为以“打击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旗号的阶级报复运动,出现了不少冤假错案。
从具体实施来看,采取的是“先镇压、后进行法律补充”的倒置式办法,补充法律依据也只是为了更快、更多、更严厉的镇压这种阶级异己分子,而不是为了宽宥这些人。在运动中夸大、渲染和制造仇恨,以“革命”的名义大开杀戒。1951年5月《上海大公报》有一篇署名丁浩川的文章《无情地憎恨敌人》,文章称:在镇压反革命中间,有时我们还听到这一类的论调:“改造不就行了么,何必杀呢?”说这些话的人很天真。他们以为帝国主义分子,反革命分子既然也都是人,在这些人的胸腔里就总应该长着一颗人心。文章提醒那些对反革命分子有恻隐之心的人去想想自己的儿女后代,再想一想美帝国主义和蒋介石匪帮所派遣来的那些特务,他们正在伸着两双血手,爬行奋斗??
——制定国号、国歌、国旗、国徽的前前后后
1949年6月15日,新政协筹备会在北京举行第一次会议,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和各民主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负责人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共134人,济济一堂,共商建立新中国大计。筹备会主任由毛泽东担任。与会代表共同讨论了新中国建国大纲(后称《共同纲领》)和成立中央人民政府以及新中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各项政策,并提出制定新中国象征的国号、国旗、国歌、国徽等。筹委会分设六个筹备小组。与会代表分别参与这几个小组的筹备工作。时任民进中央常务理事的马叙伦被推为制定新中国象征的国旗、国歌、国徽小组负责人。
筹备会议开幕后,大家对新中国的国号,特别重视,因为国号是新中国在国际舞台上展示自己身份的首要问题。毛主席亲自主持“国号”问题的讨论,大家各抒己见,热烈发言,最终于9月27日全体会议上一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新中国的“国号”。
国号确定后,国都设在哪里,是代表们极为关心的问题。这项工作,也由马叙伦小组负责。马叙伦小组组织专家讨论,很快取得共识。9月27全体会议时,审议小组提出关于国都地点的意见,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定都北京,并自当日起正式改北平为北京。
“国号”、“国都”有了基本方案后,马叙伦更抓紧工作。在周恩来同志的关怀下,马叙伦立即开展征集国旗、国歌、国徽等工作,组织评选小组,并亲自担任组长。小组成员夜以继日地投入工作。在9月27日新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上,与会代表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红底五星旗,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准备工作从6月中旬开始,经过三个多月的筹备,9月21日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中南海怀仁堂隆重开幕,634位各党派、各人民团体代表,欢聚一堂,执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职责,对新中国的各项大政方针,进行审议,经过十天的热烈讨论,修订并通过了各项决议,包括共同纲领、国号、国旗、国歌、国都等等决议。
马叙伦夜以继日地工作了数十天,心身疲惫,此时他已64岁,在开国大典后,在家中休息,没有出席一些会议,但他还惦记着国徽的设计工作,同时还想着新中国成立后,应有自己的国庆纪念日,可是在新政协筹备期间和政协大会上,都没有提过并作出此项决议,而自己作为这方面工作的筹备小组负责人,心有内疚,认为新中国不能没有国庆日。他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庆日,有三个日子可选择:一、9月21日,1949年9月21日全国政协第一届大会开幕,政协筹委会主任毛泽东在会上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第二天《人民日报》发表了《旧中国灭亡了,新中国诞生了》的社论,因此9月21日可作为国庆日的一个方案;二、9月30日,全国政协对新中国成立的各项议程全部审议通过,新中国诞生有了法律依据,这个日期也可以考虑作为国庆日的一个方案;三、10月1日,是新中国开国大典,是毛主席向全世界宣告新中国诞生的日子,很有国际意义。他认为这三个日期都很好,再分析比较后,认为10月1日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庆日,在国际上影响更大,因此他亲自提笔写好新中国的国庆日的建议书,并委托许广平带去参加10月9日政协全国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大会。大会即将结束时,许广平即席请求发言,得到主席的同意后,许广平读了马叙伦常委的建议,提出将10月1日定为新中国的国庆日的议案,毛泽东即席让大家讨论,最后一致通过“以十月一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庆日”的议案,送请中央人民政府采择施行。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定》,规定每年10月1日为国庆日。
新中国已走过60年的辉煌历程,想起当年为新中国献身的人们,想起为建立新中国作出贡献的人们,在他们中间,有共产党人,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还有不少不曾相识的人,甚至有的还是国共谈判的对手,是什么力量使他们走到一起,共商建立新中国的大计呢,那就是中国人民革命和建设的法宝——统一战线的强大凝聚力,使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各界人士,把自己的赤诚的心献给新中国的事业。今天,在旧中国的废墟上,已经建成了一个繁荣富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还是靠统一战线这个法宝,各民主党派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改革开放,努力奋斗,开拓创新,为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第二则
据此,毛泽东明确指示上海和南京方面的负责人说:“上海是一个600万人口的大城市,按照上海已捕2万余人仅杀200余人的情况,我认为1951年内至少应当杀掉3000人左右。而在上半年至少应杀掉1500人左右。南京是国民党的首都,应杀的反动分子似不止200多人,应在南京多杀。”法律量刑主观随意,加上杀人定指标,错杀、滥杀在所难免。
群情激奋,镇反扩大化
随着各地大张旗鼓地开展“镇反”运动,民众的热情和要求节节升高,舆论向着“不要宽大,该杀就杀”的一面引导。1951年3月23日《天津新生晚报》)发表文章,认为应该严厉镇压反革命分子,反革命分子决不会因宽大无边而感激涕零,悔过自新,恰恰相反,他们却钻了宽大无边的空子,以为人民可欺,阴谋复辟,出卖祖国,这样死心塌地自绝于人民的坏蛋,再对他讲宽大,不坚决镇压,其结果,就是人民批评政府“有天无法”,“天不怕,地不怕,只怕共产党讲宽大”。
正是由于这样的舆论导向,“镇反运动”在一些地方演变成为以“打击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旗号的阶级报复运动,出现了不少冤假错案。
从具体实施来看,采取的是“先镇压、后进行法律补充”的倒置式办法,补充法律依据也只是为了更快、更多、更严厉的镇压这种阶级异己分子,而不是为了宽宥这些人。在运动中夸大、渲染和制造仇恨,以“革命”的名义大开杀戒。1951年5月《上海大公报》有一篇署名丁浩川的文章《无情地憎恨敌人》,文章称:在镇压反革命中间,有时我们还听到这一类的论调:“改造不就行了么,何必杀呢?”说这些话的人很天真。他们以为帝国主义分子,反革命分子既然也都是人,在这些人的胸腔里就总应该长着一颗人心。文章提醒那些对反革命分子有恻隐之心的人去想想自己的儿女后代,再想一想美帝国主义和蒋介石匪帮所派遣来的那些特务,他们正在伸着两双血手,爬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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