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一般在什么情况下开始计提收入
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对收入的确认条件进行了修订。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1)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2)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3)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4)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5)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扩展资料
特征:
1、收入从企业的日常活动中产生,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产生;
2、收入是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总流入;
3、收入必然能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4、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对收入的确认条件进行了修订。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1)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2)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3)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4)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5)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扩展资料
特征:
1、收入从企业的日常活动中产生,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产生;
2、收入是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总流入;
3、收入必然能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4、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推荐于2017-12-16
①合同总收入与总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②与交易相关的价款能够收回;
③劳务的完成程序能够可靠地确定;
④已经完成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企业则应按完成合同法确认收入。有些国家由于更倾向于“稳健原则”,所以主张不论在什么情况下,均采用完成合同法,日本就属于这一类。
在提供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收入的确认上只有可计量性或账款的可回收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时,才应予以确认。在确认标准上,两者无多大差异:
(1)利息。根据放款的本金和应用利率等因素,按时间比例确认;
(2)使用费。根据协议的相关条款按权责发生制确认;
(3)股利(不按权益法核算的)。在股东领取股利的权利确立时予以确认。
最后,在收入金额的计量上,许多国家通常以交易中产生的已收或应收款项的公允价值来确定,即根据收入总额扣除现金折扣、销售折让、销售退回等以后的金额确定。如果确定收入时上述折扣等是未知的,应在期末进行估计,并将估计数从当期收入中扣除。我国则倾向于按收入的总金额确定收入金额,不扣除现金折扣等项目。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发生当期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