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把银行卡借给别人了,被告洗钱了,要负什么责任
2020-12-18 · 百度认证: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卡的管理规定,如果他们拿该卡洗钱或从事其他非法交易活动,你要承担连带责任。按《刑法》、《银行法》、《反洗钱法》中的规定,即便是在持卡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也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
有责任,持卡人转借其银行卡的,发卡银行应当责令其改正,并对其处以1000元人民币以内的罚款。
1、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持卡人出租或转借其信用卡及其账户的,发卡银行应当责令其改正,并对其处以1000元人民币以内的罚款(由发卡银行在申请表、领用合约等契约性文件中事先约定)。
2、持卡人的义务:
(一)申请人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真实的申请资料并按照发卡银行规定向其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
(二)持卡人应当遵守发卡银行的章程及《领用合约》的有关条款。
(三)持卡人或保证人通讯地址、职业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发卡银行。
(四)持卡人不得以和商户发生纠纷为由拒绝支付所欠银行款项。
3、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条:持卡人将单位的现金存入单位卡账户或将单位的款项存入个人卡账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卡所属单位及个人卡持卡人处以1000元人民币以内的罚款。
扩展资料:
开证行权利:
1、发卡行有权审查申请人的资信情况,获取申请人的个人资料,决定是否向申请人发卡,确定持卡人的透支限额。
2、发卡行对持卡人的透支有追索权。持卡人逾期不还款的,发卡行有权申请法律保护,并依法追究持卡人或者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3、对不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持卡人,发卡行有权取消其资格,并可授权有关单位支取。
4、发卡行不得报失储值卡和IC卡中的电子钱包。
账户及交易管理:
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
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 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发卡银行的权力:
1、发卡银行有权审查申请人的资信状况、索取申请人的个人资料,并有权决定是否向申请人发卡及确定信用卡持卡人的透支额度。
2、发卡银行对持卡人透支有追偿权。对持卡人不在规定期限内归还透支款项的,发卡银行有权申请法律保护并依法追究持卡人或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3、发卡银行对不遵守其章程规定的持卡人,有权取消其持卡人资格,并可授权有关单位收回其银行卡。
4、发卡银行对储值卡和IC卡内的电子钱包可不予挂失。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