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
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区别
工资,薪金所得是通过雇佣关系获得的报酬。
劳务报酬所得是非雇佣关系获得的报酬。
拓展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举例说明:比如你在一家公司上班,在公司获得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系的其他所得这就叫做工资也叫做薪金所得。
如果你下班了,去做个兼职家教,获得的收入就叫做劳务报酬所得,这部分收入与薪金所得最明显的区别就是没有雇佣关系的存在。
拓展资料:
工资、薪金所得是个人从事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所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与所得人之间存在相对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着这种关系。个人兼有不同的劳务报酬所得的,应当分别减除费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