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数、
质数、合数是关于除零以外的所有
自然数的分类方式之一。它是根据这些数的因数个数来进行分类的。
如果一个自然数只有一个因数,我们把它叫做单位数。这类数只有一个数,就是1。
如果一个自然数只有两个因数,我们把它叫做质数。这类数有2、3、5、7、11……
如果一个自然数有三个或者三个以上因数,我们把它叫做合数。如:4、6、8、9、10……
从上面的分类举例,我们知道,5是5的一倍,但它只能被1和5两个数
整除,也就是说,5只有两个因数。因此,5是质数,不是合数。
所以,5的倍数都是合数的判断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