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计算公式是什么?
公式如下:
1、年金终值计算公式为:F=A*(F/A,i,n)=A*(1+i)n-1/i
其中(F/A,i,n)称作“年金终值系数”。
2、年金现值计算公式为:P=A*(P/A,i,n)=A*[1-(1+i)-n]/i
其中(P/A,i,n)称作“年金现值系数”。
扩展资料: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
第十七条 企业缴费应当按照企业年金方案确定的比例和办法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费计入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合理确定本单位当期缴费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最高额与平均额的差距。企业当期缴费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最高额与平均额不得超过5倍。
第十九条 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
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企业可以与职工一方约定其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也可以约定随着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归属于职工个人,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的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
(一)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
(二)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企业年金方案终止情形之一的;
(三)非因职工过错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因企业违反法律规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劳动合同期满,由于企业原因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
(五)企业年金方案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企业年金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以及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未归属于职工个人的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计入企业年金企业账户。
企业年金企业账户中的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应当按照企业年金方案确定的比例和办法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第二十二条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新就业单位已经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应当随同转入新就业单位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
职工新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或者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也可以由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暂时管理;原受托人是企业年金理事会的,由企业与职工协商选择法人受托机构管理。
第二十三条 企业年金方案终止后,职工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由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暂时管理;原受托人是企业年金理事会的,由企业与职工一方协商选择法人受托机构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年金现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年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年金
在这个公式中,如果已知年金现值,求年金A,此时求出的年金A就称作资本回收额,也称投资回收额。计算基本回收额时用到的系数就称为资本回收系数。
结论:①资本回收额与普通年金现值互为逆运算;
②资本回收系数与普通年金现值系数互为倒数。
3.递延年金现值
①两步折现
第一步:在递延期期末,将未来的年金看作普通年金,折合成递延期期末的价值。
第二步:将第一步的结果进一步按复利求现值,折合成第一期期初的现值。
递延年金的现值=年金A×年金现值系数×复利现值系数
◆如何理解递延期
举例:有一项递延年金50万,从第3年年末发生,连续5年。
递延年金是在普通年金基础上发展出来的,普通年金是在第一年年末发生,而本题中是在第3年年末才发生,递延期的起点应该是第1年年末,而不能从第一年年初开始计算,从第1年年末到第3年年末就是递延期,是2期。站在第2年年末来看,未来的5期年金就是5期普通年金。
设每年的支付金额为a,利率为i,期数为n,则按复利计算的年金终值s为:
s
=
a
+
a×(1+i)
+
…
+
a×(1+i)^(n-1)
等式两边同乘以(1+i):
s(1+i)
=
a(1+i)
+
a(1+i)^2
+
…
+
a(1+i)^n
上式两边相减可得:
s(1+i)
-
s
=
a(1+i)^n
-
a
年金终值就是在已知等额收付款金额present、利率(这里我们默认为年利率)interest和计息期数n时,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计算出的这些收付款到到期时的等价票面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