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男子咬开双汇火腿肠发现生蛆,你觉得这该不该赔偿?
食品安全一直都是备受关注的问题,毕竟食品的安全与否与我们的身体健康问题息息相关。最近,广东一名男子在超市买了一根火腿肠,用嘴咬开以后发现其上面竟然有活蛆,与厂家业务员沟通赔偿的事情,厂家业务员表示只能赔偿一到两百,并且称其又没有吃进去。What?是必须吃进去以后才能进行赔偿么?吃进去以后就不是赔偿的问题了吧,这种是属于食品卫生的问题,赔偿是应该的吧。
一、咬开火腿肠发现活蛆广东惠州的林先生在超市买了一根双汇火腿肠以后,用嘴咬开以后发现有活蛆,第二天早上林先生就发烧进了医院。不得不说,用嘴咬开以后发现有活蛆,真的是很恶心人了,就是没问题,也给恶心出问题了。这又不是什么用的上面出现的,还是食品上面出现,想想都让人为之作呕。
二、索赔被称又没吃进去事后,林先生就与其长家的业务员联系讨论索赔的事情,林先生希望对方赔偿2000元,但是对方的业务员称,林先生又没有吃进去,只是咬到了,只能赔偿1到200。这是否有点不合道理?没有吃进去就不赔偿,那吃进去是想如何赔偿呢?这说法也是让人感觉啼笑皆非呀。
三、属于食品卫生问题,应该予以赔偿出现这种问题,肯定是厂家的责任无疑,对于食品的卫生方面把控不到位,从而出现还有活蛆的存在。既然是厂家的问题,那么消费者要求索赔是完全符合情理的,有什么理由不予赔偿呢?本身就存在食品卫生问题,若是去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厂家的问题就不是赔偿这么简单的吧。因此,厂家还是应该好好的处理,予以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