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险法不可抗辩条款
不可抗辩条款具体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6条第三款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因此不可抗辩条款是限制保险人合同解除权的条款。按照新《保险法》的规定,出现法定合同解除的事由,保险人主张解除时,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如果合同签订未满两年,依据新《保险法》第16条第二款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三款,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拓展资料:
保险法是指调整保险关系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内容主要包括保险合同法、保险业组织法、保险监管法等。凡有关保险的组织、保险对象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法律规范等均属保险法。
保险法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种:
保险业法。保险业法又叫保险业监督法,是调整国家和保险机构的关系的法律规范。凡规范保险机构设立、经营、管理和解散等的有关法律均属于保险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1985年3月3日发布的《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对保险企业的设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等做了具体规定,即属于保险业法性质。
保险合同法。保险合同法又叫保险契约法,是调整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关系的法律规范。保险方与投保方的保险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确定的,凡有关保险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以及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均属保险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关于保险合同的规定,1983 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等。
保险特别法。保险特别法,是专门规范特定的保险种类的保险关系的法律规范。对某些有特别要求或对国计民生具有特别意义的保险,国家专门为之制定法律实施。如《海商法》中的海上保险,英国的海上保险法,日本的人身保险法等。在这种保险特别法中,往往既调整该险种的保险合同关系,也调整国家对该险种的管理监督关系。
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是国家就社会保障所颁发的法令总称。例如2010年10月28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