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中故事情节有必要性吗?
一些作家受了西方文学流派的影响,在小说中刻意隐藏故事情节,弄得小说不像小说,散文不像散文的。
既然文体上属于小说,就应该有小说的架构与情节。小说的三要素就是人物、情节、环境,缺一不可。即便如西方的意识流小说、荒诞派也是有情节的,有时候能由一个情节让人生发出很多想象,靠脑补也能完善很多似有似无的故事。一些国内作家借鉴之后,就开始写意识流小说、荒诞派小说、黑色幽默小说、魔幻现实主义小说等等,写来写去不是把故事情节弄丢了,专注于自己神经病似的叙事就是弄了一个文字游戏,把故事写得很幼稚,就像是小孩游戏一样,只不过在大家都熟悉的情节中寻找各种可能而已,有的还不免下流。
专注于自己的叙事并不一定是坏的,但是弄成了神经病式的毫无章法、胡乱拼凑、语无伦次的小说就不应该了,也是一种不道德的折磨读者的行为。试问,哪个读者愿意看这类的小说呢?就好比一个人愿意去和精神病患者对话吗?恐怕对话多了,自己也就变成了神经病。
小说中的情节必须有,而且能让读者看懂,不能以一句“我的作品是写给未来的人看的”为借口来搪塞,掩饰自己创作力的不足。或隐或现的情节都允许存在,也允许透露情节的“冰山一角”,其余的部分让读者自己去构想,去体会。这样一来,似乎无伤大雅。
对于小说语言,有人认为用大白话就行,不非得精雕细刻。有人认为得用诗化的语言,散文化的语言,甚至有些作家已经在用诗和散文的笔调来写小说了。小说情节被这些语言描述之后变得更具审美特质,也更具有迷人的风采。那些用大白话的语言大多相形见绌,没什么保存价值了。但是,高级的地方特色语言入了小说,达到返璞归真境界的不能算是大白话的集合。老舍的语言朴实明白,就属于此类。
小说情节可以或隐或现,可以互相勾连,可以隐藏在事件背后,可以让人一眼就看明白,但又分明不是那么回事,也可以让人暂时看不太懂,回味一下,也就懂了。不管采用何种流派风格,何种艺术手法,小说的情节总是要让人看懂的,除非作者有意使坏,故意不让人看懂。相信,市场会决定这种小说的归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