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泄水致在河道玩耍的一家四口溺亡!你觉得谁的责任比较大呢?
都说在大自然面前,人类的生命是非常渺小的。在甘肃有一家4口,因为水电站泄水而导致在河道玩耍的4个人溺水身亡。那么在这一起安全事故当中,到底是谁的责任呢?谁的责任是比较大的呢?
据了解,当天下午,仵大爷的儿子仵某、儿媳潘某带着孙子、孙女,一家四口来到临洮县新添镇崖湾村的洮河边玩耍。当地河道内河床裸露,一家四口便从河坝上的台阶下行至河道,并在河道内裸露的河床上进行烧烤。约15时许,由于水位突然上涨,四人来不及撤离,被水冲走。经过多日搜救后,一家四口的尸体被打捞上岸。
在我个人看来,在河道玩耍的一家四口应该是要负主要责任的,次要责任在于水电站的安全防范制度。
第一,没有因,就不会宽答贺产生果。我们不能发现水电站的周围是设有警告牌的警告牌,所以从这一方面来看,这一家4口的安全防范意识是不到位的,对警告牌没有引起重视,并且擅自下河所导致灾难的发生。因为我觉得假如老人一家慎派四口并没有下河道去烧烤,那么这一事故也不会发生,就算是水电站泄水,也是不会发生这一个安全事故。所以,主要的责任在于老人他们。
第二,关于水电站泄水没有警示。关于水电站卸水没有请示,这是水电站的一个安全措施不到位的责任。当然在这一期安全事故当中水电站因为这一安全措施没有管理到位,也是要负一定的责任的,但是水电站并不是主要责任的。在这一起事故之后,我认为应该完善水电站单位的管理制度,加强附近安全宣传教育。
所以最后总的来说,还是公民的自我防范意识不够到位。我们一定要加强自身的生活常识举帆以及安全常识,作为公民一定要遵守相关的法律,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共建和谐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