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持有期限有要求吗?为什么有的基金要求必须持有七天以上?
自从监管要求非货币基金持有时间不超过七天赎回会收取1.5%惩罚性费率后,基金套利变得麻烦了很多,一不小心还会被反撸。为了不被反撸,有些人会刻意多持有一天,这样虽然安全,但降低了效率,增加了风险,实在不可取。再此把我掌握的这个知识点,与大家共享一下。
所谓的持有七日,是指基金申购(合并)确认日,到基金赎回确认日是否满七个自然日,记得这里是确认日而非申购赎回交易日,大部分基金确认日为交易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即T+1日,但QDII基金多为T+2日。确认日是T+1还是T+2或者更长,可以在基金的交易规则里面查到,就是在查申购赎回费率那里。
一般情况下(周一到周五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周一申购的基金,下周一赎回刚好满足七天,因为周二确认申购,下周一赎回后也是周二确认赎回。同理,周二申购的下周二赎回,周三申购下周三赎回,周五也是同样可以在下周五赎回(申购赎回确认日都是周一刚好七天)。对于申购赎回确认日为T+2日的QDII来说,也是一样的,申购赎回都延迟一天,正好抵消。
对于场内可交易基金来说,买入当日即为确认日,分级基金合并当日即为确认日(当日晚上结算后可以看到份额),所以变成了周一买入(合并),周五赎回,周二买入,下周一赎回,周五买入,下周四赎回,比场外申购基金周期要短一天。如果场内买入,最快可以22日买入合并,23日赎回,31日赎回确认,照样满足七天不收取惩罚性赎回费。可以简单总结为,平时周几申购,下周几赎回,场内份额缩短一天。遇到长假前一天可以赎回,尽量不申购。